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06~2022-08-12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一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徵選對象不包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亦不包含現任警察機關之行政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各分局。 |
聯絡E-Mail | Yu720101@ptpolic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1年8月1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後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五) 聯絡人及電話:張先生(08)733-8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