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課員~2023-03-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1~2023-03-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擔任戶政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中華民國國民,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1.戶政登記業務。
2.櫃檯為民服務相關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6樓)
聯絡E-Mail bm962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面試及筆試綜合考評,各佔50%。
(一)面試:自我介紹3分鐘及戶政業務情境問答題1題,評分項目分為態度(包括禮貌、儀態、積極度等)佔15%、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等)佔15%、能力(包括協調性、問題判斷分析等)占15%及戶政工作經驗佔5%。
(二)筆試:基本戶政法令及為民服務禮儀常識測驗,題型為選擇題10題,測驗時間15分鐘。
二、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於112年3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選錄取者,將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xyhr.gov.taipei/)並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洽詢電話:(02)27233977轉805曾小姐。
五、僱用期限:自到職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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