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4~2023-04-10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限制: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科系限制:土木、建築等工程相關科系。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願意配合機動調配工作。 (三)具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校舍、幼兒園新建工程或其他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或監造或工程採購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相關專業證照技能、汽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耐震補強工程、汙水改善工程、學校老舊廁所改善、無使用執照校舍補照等事宜。 (二)協助辦理校舍、幼兒園新建工程之規劃、設計、工程督導、進度管考等事宜〪 (三)協助辦理校舍、幼兒園新建工程勞務及工程採購、估驗計價事宜。 (四)辦理市府1000萬以下工程查核輔導、資料彙整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工程管理科) |
聯絡E-Mail | kh020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範圍、僱用期間: 1.月薪新臺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以掛號郵遞方式寄達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臨時人員履歷表(表A)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勞保資料、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等)、汽車駕照、專業證照(如職業安全衛生、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技術士…等)文件影本 四、面試甄選日期、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六、甄選方式:口試(面談)(毎人10分鐘),未達最低錄取分數75分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3311 聯絡人:許卿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