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徵求 科員~2022-11-28

徵才機關 總統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人,候補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1-15~2022-11-28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所)畢業,且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並以現任或曾任法制職系職務者優先。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重大政策研議之法令蒐整及研析;本府法規審議、適用疑義之研議、諮詢或訴訟協助;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事項;本府組織法、處務規程等法制事項;其他奉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總統府(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聯絡E-Mail ysli@oo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111年11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資料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111年11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法規委員會科員職務),聯絡電話:(02)23206656李小姐。
甄選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單位實際業務需要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來府接受筆試及口試,合格者擇優參加本府陞遷甄審委員會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規定辦理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查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另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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