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3-23

徵才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09~2026-03-23
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務預算經費審核,以及付款憑單開立。
二、辦理經費結報系統資料建置維護。
三、辦理政策宣導預算執行月報。
四、辦理採購案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監辦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中心主計室 (臺北市文林路751號)
聯絡E-Mail d110029@ncf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 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50101,7碼)」標示。
(二) 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國民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代理期間:自起聘報到日起至115年普考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四、聯絡電話:02-88669600分機1612郭小姐;如擬進一步瞭解工作項目內容,請逕向主計室郭小姐 (電話:03-9705815分機1156) 洽詢。
五、待遇:280薪點(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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