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3~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 (三)現職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並具陞任簡任官等資格者。 (四)曾任人事行政職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8年以上。 (五)嫻熟人事法規、溝通協調能力佳且具創新思維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督導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人事業務。 |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
| 聯絡E-Mail | wjlee@moe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於115年2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聯絡電話:02-23212200轉分機8551李小姐;傳真電話:02-23512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