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6-03-18

徵才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3-13~2026-03-18
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 年齡:不拘(惟聘用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 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五) 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 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 歡迎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一) 違反船舶法案件裁處。
(二) 船舶檢查丈量事宜等相關業務。
(三) 港口國管制事宜等相關業務。
(四) 船舶(小船)停航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2號2樓。
聯絡E-Mail chhuang03@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18日(星期三)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 本職缺聘用期限自實際聘用之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銷假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6月1日)。以聘用7等328薪點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45,624元。
(五) 聯絡電話:02-89786875人事室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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