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2~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
| 工作項目 | 1.本會水、電、消防、電梯、監控監視、飲水、弱電、冷氣空調與各場所設備等各項修繕維護及外包履約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
| 聯絡E-Mail | pu@mc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 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17時前親送或寄達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人事室連小姐收,另信封註明「應徵總務組技佐約僱職代」,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案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下旬),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項徵才得候補人員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4,775元,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六、聯絡電話:037-326450轉601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