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徵求 組員~2026-02-1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2-05~2026-02-11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輪調與假日加班或出差者。
※本職缺歡迎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檔案管理。
(二)替代役、環境教育、庶務管理。
(三)採購業務(含核銷)。
(三)出納、零用金業務。
(四)技工友及勞健保業務
(五)協助音樂會演出工作。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需配合團務加班及出差。
聯絡E-Mail c133@ntso.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陳述上列工作項目之相關經驗(如承辦採購業務之起迄期間與金額規模等)。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至報名系統:
1、畢業證書。
2、採購證照及其他證照或合格證書 (如英檢、促參證照等,無則免附)。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郵C133@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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