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30~2026-01-02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具有Excel、Word等電腦軟體操作及使用能力。 (四) 精通公文者為佳。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30%)。 (二) 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20%)。 (三) 公文收發、會簽、加值班費、差旅費申報(30%)。 (四) 其他交辦事項(20%)。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松山機場管制臺) |
| 聯絡E-Mail | cyj@anws.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30薪點(約新台幣31,993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人事行政職系書記(A100070)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5年4月中旬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115年1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臺北市濱江街362號松山機場管制臺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松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7702126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