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視察 |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09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社勞行政職系,並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三、近3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四、英語能力達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取得同等(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檢定成績者,須附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外國技術人力之招募暨徵選、訓練及檢核事宜。 二、關於國際經貿談判、國際組織參與及區域交流。 三、有關簽署經濟合作協定之勞動議題諮商事宜。 四、國際勞動情勢資料蒐集研擬。 五、出席與業務相關之會議。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
| 聯絡E-Mail | lccian@mol.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近1次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能力證明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送達「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勞動部人事處梁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部綜合規劃司視察職務」,逾期不予受理,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人員如係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須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五、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履歷調閱資料含個人全部資料,惟訓練日期區間為公告日前1個月起算最近3年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