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15~2020-10-19 |
資格條件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無不良前科紀錄。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會計室單位預算編製與執行。 二、本所會計事務之內部審核工作。 三、編造並公告各項會計報表與單位決算報告。 四、協助統計調查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簡章、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項下自行下載。 (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 1.資料請於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前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40465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繳證件:【證件請以A4影印,報名書面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1)報名表(如附件一,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2)個人簡歷表(如附件二)。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切結書(如附件三)。 (6)其他: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 (三)本案聯絡人:會計室楊小姐。電話:04-22314031轉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