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1,1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13~2020-03-20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無雙重國籍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戶政工作經驗,且熟悉電腦操作,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 三、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1,175元)。 |
工作項目 | 一、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等戶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書(有任職起訖日)影本(或離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9年3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6樓人事室收(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如證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2.本次應徵由本所擇優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侯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 3.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人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3月8日止(預計),倘人員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聯絡電話:(02)23948838轉216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