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徵求 約僱技術員(職務代理人)~2021-09-29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9-24~2021-09-29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理工科系畢業。
2. 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同法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校正及市場監督等業務之執行。
2. 檢校儀器設備之維護保養。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聯絡E-Mail cyliu728@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先至(https://taichung.bsmi.gov.tw/wSite/mp?mp=5「公告資訊」)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應徵名冊」,並填妥資料,一併將電子檔E-MAIL至「tc0pp1@bsmi.gov.tw」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職務。
2.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直式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填寫完整,並貼妥照片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長證照影本(如有請併附)。
3.紙本資料請於110年9月29日前郵寄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人事室劉課員收(40245臺中巿南區工學路70號),信封請註明欲應徵之職稱(第四課約僱技術員)、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僱用之月支報酬為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約31,175元)。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4-22612161轉分機642洽黃技正(有關「工作內容」疑義) 或分機672洽劉課員(有關「報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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