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組長~2021-04-01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3~2021-04-01
資格條件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薦任第8職等,具備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具衛生行政或衛生技術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任現職機關職務滿1年以上者。
4.具採購經驗及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督導組內同仁年度計畫簽辦、業務推動及經費核銷。
2.編列組內年度概算及預算說帖。
3.處理主任及秘書臨時交辦事項,並輔導同仁協助對內、外溝通。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E-Mail lipo0616@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組長」。
2.請檢具:(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甄試報名表(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6)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使用A4格式影本,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3.上開報名資料請於110年4月1日下班前寄達本中心(須當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869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相關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聯絡電話:02-23033092分機6731王組長 / 分機6724李先生。

【備註】
1.甄試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2.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錄取(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