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會計書記官)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視成績錄取備取數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10~2021-11-16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具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3.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4.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 |
工作項目 |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111年1月3日起至111年3月8日止(或依實際請假開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中下載列印,或向會計室索取),並備妥履歷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相關經歷證件及退伍證明(無則免)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會計書記官)」字樣,並於110年11月20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會計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回請附回郵信封,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2161468轉3888翁小姐。 工作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另依規定須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