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11-02~2021-11-05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三)具有資訊、文書處理、網頁管理、製作各式表格、溝通協調等能力,及對新課綱有一定程度之了解並願意配合校務工作與計畫工作內容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本校適性學習、各類選修課程及彈性學習時間之選課及開班作業。 (二)上述課程之後續名單製作、教室日誌審查及相關交辦工作。 (三)學習歷程系統之維護及相關作業。 (四)其他新課綱有關之業務或教務處臨時交辦之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洽本校06-9272342分機211(教務處)、611(人事室)。 詳如本校網站公告簡章 https://www.mksh.phc.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