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25~2021-11-30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簡任第10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科技計畫、重大政策及大型專案之規劃與執行經驗。 三、具良好之前瞻規劃、科技管理、溝通協調能力及組織領導管理經驗。 四、需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之英語能力(需檢附檢定通過之證明文件)。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部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部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有關科技政策、國家科技重點發展領域及重大科技計畫之規劃及推動等相關業務。 二、督導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規劃、審議、管理、績效評估業務。 三、督導科發基金之規劃、審議、管理、績效評估業務。 四、督導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部前瞻應用科技司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20樓) |
聯絡E-Mail | sllee@mo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英文中高級以上檢定掃描檔。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27377208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