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21-09-2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9-07~2021-09-21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書記任用資格者。(含自願降調,均不含各警察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基礎。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臺南市白河區白河里中山路128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
聯絡E-Mail chiyuye@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三)現職派令。(四)最近1次銓審函。(五)近3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七)應徵人員履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相關檔案下載A4格式 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並以1頁為限)。
二、以上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恕
不另電話通知)。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 (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6-6329570#42葉先生。
五、錄取人員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動態/徵才公告/錄取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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