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10~2020-01-17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具有公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防災考核實務及收容所演練 2.社團管理輔導及社團補助 3.模範父母親表揚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
聯絡E-Mail | ak1656@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達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報名),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文課5等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並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 (1) 新北市政府非編製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請親自簽名及蓋章) 表格下載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34&parentpath=0,9&mcustomize=download_view.jsp&dataserno=201802040001&t=null&mserno=201711070004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自行註明謹供身分查驗使用)。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無法聯繫或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3.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9年10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5.薪資: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4,916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費用。 6.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