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31~2020-01-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學系或相當科系畢、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配合12年國教及108課綱之教師研習課程規劃與執行。 2、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類研習與認證課程之研擬與執行。 3、課程模組建構及各項研習班務執行之專案管理。 4、其他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聯絡E-Mail | 64600X@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經歷、獎懲、銓審等資料登載清楚,自傳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經歷證件、4.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請務必備齊證件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及上傳相關證件。聯絡電話(02)28616942轉261。 二、表件於109年1月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教務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務組組員】),審查資格條件簽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