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1~2021-01-19 |
資格條件 | 1. 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2. 熟悉政府採購法,有高度服務熱忱,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採購或總務營繕相關業務。 2. 機電消防設備維護保養管理相關業務。 3. 場地管理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含獅甲會館、勞工博物館、鳳山文化館) |
聯絡E-Mail | jemm2y@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一)履歷表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勿空白,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國民身分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其他相關證件(如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均影本,本人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錄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電話:07-3368333分機3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