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 |
職稱 | 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26~2021-02-0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並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木、建築、水利、交通等相關案件、工程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 |
聯絡E-Mail | cyhgc210@mail.cy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方式: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經歷工作證明,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佐職務代理人』,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0年2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視為放棄),逕寄「嘉義縣朴子市四維路一段551號,嘉義縣朴子市公所鍾小姐收」,聯絡電話:05-3795102#1902。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如遇經費來源不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原因消失,申請復職時或僱用期滿時,應即無條件停止僱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4,916元。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