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輔導員~2021-08-09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8-03~2021-08-09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及採購基礎證書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合(含研考)、內控業務及各項會報資料彙整。
2.國有土地(含眷舍)管理(訪查、登資及占用排除)。
3.預算編製、執行管制及立法院備詢資料彙整作業。
4.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彙整作業。
5.財務案、工程案之採購執行。
6.災害防救、防颱業務。
7.新興、臨時交辦事項。
8.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E-Mail vac010@mail.v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0年8月10日前,掛號郵寄本中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3.甄試項目: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面試(30%)。
4.甄試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5.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成功路三段78號;電話:(03)3321224轉111;人事室王先生。(檢具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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