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約僱書記~2021-05-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7,434元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4~2021-05-11
資格條件 一、大專畢業。
二、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具備熱誠負責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者為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工作項目 一、中心動產/不動產業務、宣導品入庫領用。
二、餐廳用餐桌次/食材訂購核銷及伙委會議召開。
三、餐飲衛生檢查、禁用一次性餐具及菸害防制業務。
四、茶敘及外埠參訪膳食。
五、場地借用系統。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聯絡E-Mail tam.iyu@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110年5月4日(星期二)起至110年5月11日(星期二)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檢附應備表件於110年5月11日(星期二)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書記】),逾期不予受理。所寄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人事室。
三、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s://tiec.gov.taipei/
四、報名表件:(以A4紙張影印,裝訂妥適,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英檢證明文件影本、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影本、男性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無者免附)。
五、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中心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616942轉261或02-28314551轉105)。
六、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報名未符資格及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七、甄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附則:
(一) 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80分﹚,本中心得斟酌從缺錄取。
(二)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中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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