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5~2021-05-25 |
資格條件 | (1)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國中以上畢業;持有汽車駕照(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1)本所各種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2)薪資待遇:每月依技工工友工餉薪點新臺幣最低28,930元,最高34,375元,(依機關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值)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2) 國民身份證及證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等,並留聯絡電話(日、夜)、通訊地址。 (3) 一年內公立醫院體檢表。 二、報名日期:110年5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 或親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字樣。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依排序候補期間各3個月。 四、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巫家宏先生,聯絡電話:(04)23853880分機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