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駛工餉薪點120〜170,月支領報酬新台幣3萬1,330元至3萬6,775元。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7-16 |
資格條件 | 1.現職為中央機關、公立學校(不含縣立及市立)之駕駛(含技工、工友),有意願調任本監服務為限。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具有初級救護員EMT-1證照及職業大客車駕照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環境清潔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維新新村1號 |
聯絡E-Mail | cyp2124@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資料:自110年4月27日上午8時起至110年7月16日下午5時前檢附報名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本監或親向本監報名。資格條件經本監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日期參加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監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應檢具資料: (1) 履歷表1份,請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4) 108年至110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5) 108年至110年獎懲文件影本1份。 (6) 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影本1份。 (7) 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8) 如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前揭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印私章,如涉偽造或其他不法之情事,由當事人自負刑責。 4.履歷表及駕駛甄選簡章請至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網站(http://www.cyp.moj.gov.tw/)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