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4-30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
| 聯絡E-Mail | ivantim0128@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請務必填寫)。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0年4月30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至應徵系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函復;逾期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另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養護工程所人事陳先生(082)332270分機67631、E-Mail:ivantim0128@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