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24~2020-03-03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環保相關工作或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為民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五)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資源回收工作計畫相關業務及庶務性行政工作。 (二)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大隊網頁(https://www.tyemid.gov.tw/)訊息公告,自行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於109年3月3日(星期二)17時前寄達「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1樓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人事室」(聯絡電話:03-3381900分機618鄭小姐),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證件不齊、逾時寄件(以郵戳為憑)或寄達者,均不予受理。 1、報名表一份。 2、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黏貼在報名表)。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文書處理或環保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6、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二)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大隊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若經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未獲面試甄審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寄還應徵資料(由本大隊逕予銷毀)。 (五)僱用期間:報到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六)待遇:月薪2萬3,800元,並享有勞、健保。 (七)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八)正式上班後由本大隊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大隊試用1個月,經本大隊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