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二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7-16~2020-07-2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精神。 3.具備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1.協助動產管理:財產及物品產及取得、簽認、標籤管理、移轉、借出、撥出入、退休離職財物移轉、財產保管人帳號管理等業務。 2.協助財產帳務管理、物品盤點查核、缺失改善,及全處財產及物品報廢減帳審核。 3.協助管控國、市有遭占用地號土地。 4.本處廳舍管理、車輛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
| 聯絡E-Mail | u9144022@ems.ndhu.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9年7月20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詳述)、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郵寄至本處人事室報名(以郵戳為憑,地址404016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連絡電話04-22334145#506),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職務」。合於初審條件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 3.薪資標準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二等190薪點(新臺幣2萬3,693元)支薪,除俸給外,本職務每月另支領殯葬業務提成獎金約8,000元。 4.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提列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之職務,自本處通知報到日起至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