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員林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14~2021-04-2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所核發之檢定合格、合法救生員證,並在有效期限內。 (三)具有服務熱忱及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四)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游泳池門禁管理與設備維護。 (二)游泳池之水質水溫之檢測與維護事宜 (三)游泳池安全使用及救生事宜。 (四)學生游泳課前及課後之安全巡視。 (五)支援游泳教學、水上安全教育之宣導及水中自救教學示範。 (六)游泳池之清潔與環境整潔維護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110年05月03日起各階段(請詳閱簡章說明),僱用期間如遇特殊事件(經濟部水利署公告之進入紅燈警示、颱風假、游泳池損壞無法上游泳課、因限水勒令關閉等)或國定假日而無法上班執勤,則當日停班且無支薪、無補班(課)不得異議。 (二)僱用報酬:僱用期間每節課支付新臺幣32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撫基金、補充保費等,由薪資扣除)。 (三)本甄選應檢附之報名表件及證件請參閱甄選簡章,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訊息公告下載(網址http://www.ylsh.chc.edu.tw/)。 (四)報名日期:110年04月21日(星期三)前親送簡章表件,或郵寄至本校學務處(信封註明應徵救生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連絡電話:04-8320364分機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