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駕駛缺額2名、工友缺額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4-13~2020-06-05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之駕駛、工友。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四)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五)應徵駕駛者,需具備職業大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駕駛: 1、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勤務及輪值。 2、車輛清潔保養維護、環境清潔維護等工作。 3、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友: 1、公文書傳遞、環境清潔維護等工作。 2、其他指派、交辦之工作。 |
工作地址 | 名額:駕駛正取2名,備取2名;工友正取1名,備取1名。 如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從缺。 工作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報名日期:109年6月5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本院收發室。 (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含駕駛)甄選」 甄選簡章及報名履歷表等請至本院網站(http://tch.judicial.gov.tw/)下載。 薪資待遇:新台幣25,365元至34,375元(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一)報名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五)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六)應徵駕駛者,請併附職業大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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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應徵駕駛者另需安排路考),經徵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未錄取或錄取後未報到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聯絡人:本院總務科 龔小姐 聯絡電話:(04)22600600分機7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