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19~2021-03-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人員。 四、熟悉主計總處薪資系統、經費結報系統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薪資、零用金及各項給與清冊編製作業。 二、各項款項收、支作業(含票據、有價證券等收付管理) 。 三、收據管理及各類出納報表編製。 四、各類稅負扣繳及所得申報業務。 五、金融業營業稅特別準備金解款及匯撥等相關事宜。 六、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
聯絡E-Mail | runcar@f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方式(本會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 (2)線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1次銓審函(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0年3月2日下午5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TM5。 2.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會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3.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聯絡電話:(02)89680786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