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行政助理~2020-09-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9-15~2020-09-21
資格條件 (一)需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並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如 Word、Excel等基本能力。
(三)須具備輕型、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駕照。
(四)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品性端正且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及休假方式: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
(二)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23,800元,內含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三)僱用期限:實際到職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協助公文傳遞、檔案、收發文、財產管理等一般性文書工作;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工作;接聽公務電話及服務台輪值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局本部辦公大樓(40876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文件:
1.簡歷表:請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tccfd.gov.tw)之行政公告下載,附照片及詳填各項資料。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請於109年9月21日前將應徵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郵寄或遞送至「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王先生收(連絡電話04-23811119轉分機108),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行政助理」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以預定僱用期間內有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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