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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考服務三年可換土木技師執照制度

公務員考試:高考、普考、高普考、特考、基層特考、檢查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簡章、放榜榜單。
公營事業、公法人...等:台電考試、自來水公司、農田水利會、捷運招考。
技師考試: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水利技師、測量技師、環工技師、水保技師、消防設備師。
其他:考試分發、國家文官培訓所受訓、尋找戰友、讀書地點,有什麼問題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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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jerry326435 » 2009 10月 29 (週四) 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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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ray 寫:我想企鵝大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同意專業技師需要長時間的現場實務訓練、培養,才能造就一個稱職的主任技師,但是現在的環境是高考公務人員可以換牌,試問公務員有牌能做什麼?

是不是退休後,或是離職後,才能使用牌照,以現今公務員平均退休年齡大概是五十五歲左右,退休公務員有時間在現場磨練專業嗎?可想而知,就只剩下租牌一途。

如果市場上充斥著只想租牌的技師,導致業界將租牌視為常態(事實也是如此),請問有辦法吸引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嗎?不談業界光怪陸離的搶案子現象,一般執業技師的薪水大概在一百一十萬上下,考慮月退俸後,很多公務員可以達到這個薪水,如何吸引年輕人去業界打拼,而且業界現場大部份是非土木科系的,你認為到底我們的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技師不應該是一次考試及格就終身受用,可以仿照國外的檢核制度,離開業界一定時間,或無法通過檢核,就廢照,再配合分級制度,以實績晉等。這樣錄取率高,也沒有問題。我們制度只學一半,再加上法規是公務員制定的,才會造成如此現象。

我很贊同warren的論點,因為這是舊時代的舊制度吧!我會拋出這樣的議題,原因就在於我碰過太多的所謂公務人員退休後,不但藉著租牌,且有的領著『18趴』過著高級的退休生活,這樣公平嗎??
這對於每天勞勞碌碌過著生活的『『專任』工程人員』情何以堪!~
jerry32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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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09 10月 29 (週四) 2:31 pm

有違法嗎??如果違法就去舉發
法規不合時宜??那就透過立法途徑(修法)改正

用"這樣公平嗎??"或是"情何以堪!"等詞句對解決事情沒有幫助......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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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asonh714 » 2009 10月 29 (週四) 3:25 pm

飛龍哥 寫:有違法嗎??如果違法就去舉發
法規不合時宜??那就透過立法途徑(修法)改正

用"這樣公平嗎??"或是"情何以堪!"等詞句對解決事情沒有幫助......


這種問是大概都只能討論,畢竟利益衝突的事情要立法也要拖蠻久的吧~~
自已是公務員,也無權說什麼~~~
只是還是想靠自己的能力考上土木技師,算是自己實力的證明~~
jasonh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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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證明的

文章由 iamaligu » 2009 10月 29 (週四) 3:47 pm

自己考上只能證明你考的上而已
換牌的話就是沒去證明自己考不考的上
證明實力 指的是哪一方面實力啊 是施工實力 設計實力 還是考試實力
iamali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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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erry326435 » 2009 10月 29 (週四) 8:16 pm

飛龍哥 寫:有違法嗎??如果違法就去舉發
法規不合時宜??那就透過立法途徑(修法)改正

用"這樣公平嗎??"或是"情何以堪!"等詞句對解決事情沒有幫助......

我想若『飛龍哥』您如果是國會的立法諸公,若照您說的『法規不合時宜??那就透過立法途徑(修法)改正』,你想有可能嗎?
我想論壇上只是抒發對主題『事』的論述,並未對任何的人做有關的人身攻擊。
放輕鬆點。。。
jerry32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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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murray » 2009 10月 29 (週四) 9:55 pm

我想各位土木人當初唸土木的初衷大概不是當公務員吧!可是卻在業界打拼一段時間後,紛紛選擇參加國考,甘願當個領死薪水的公務員。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土木的業界吸引不了年輕的學子?

如果土木技師等專業技師可以擁有像醫師一般的社會地位和薪資,那我相信學子們都會勇於任事,努力在業界打拼。

醫生的培訓十分嚴謹(實習、駐院醫生、師徒制、專科醫生、主治醫生等),而且取得執照後的出路也相當不錯,雖然近年來醫生的數量增多,加上健保制度使待遇不若以往,可是他們卻十分團結地打擊波波等非正統體系出來的醫生以維護自身利益。

以土木技師為例,97年專技高考錄取一佰多位技師,98年公務員高考錄取快三佰位公務員,似乎換證管道取得技師資格的人數是正常管道的兩至三倍,再加上公務員依規定不能使用牌照,換牌公務員的動機大概可以推測。

當然有人會說回歸市場機制,有實力的人自然會出頭,君不見現在大學畢業生兩萬二的薪資,回到二十年前有先知可以預見廣設大學的後果嗎?還是二十年後硬著頭皮回學校唸在職碩士,以利升遷。
最後由 murray 於 2009 10月 29 (週四) 10:2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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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09 10月 29 (週四) 10:18 pm

jerry326435 寫:我想若『飛龍哥』您如果是國會的立法諸公,若照您說的『法規不合時宜??那就透過立法途徑(修法)改正』,你想有可能嗎?


不循立法途徑,那如何修正法律?
余烈理事長奔波立院,為修正建築法取回監造權而努力,那可以跟余理事長講,不用這樣辛苦,因為"jerry326435"暗批不可能

還是"jerry326435"覺得可以不守法律????
最後由 飛龍哥 於 2009 10月 29 (週四) 11:5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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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09 10月 29 (週四) 10:48 pm

之前沸揚的波波醫生,係泛指到波蘭修習依醫學課程,未經實習歷練,便回國行醫的醫學生

那事件後,醫師公會的訴求簡述如下:
1.設定基本標準考試,考試通過並實習及格,就如同台灣其他的醫學系學生一樣,如此才能成為醫療第一線人員
2.只要能力夠的合格醫生,歡迎加入醫療行列

以波波醫生回看本PO論述,有列幾點可討論
一土木高考三級及格是否可換土木技師證書
目前可以換的依據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八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同類科及格,分發任用後,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該類科技術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得申請全部科目免試
如果這規定不合時宜,只有循立法途徑修正,否則規定存在一天,依規定就可以

二擁有土木技師證書者,是否具有執業能力
其實這問題跟波波醫生有點類似,但解決問題的方向應不是控制人數,而是有個可受公評的機制來鑑定是否具有執業的能力,板上有網友提供美國的方法,這是可以參考的,如果只是把焦點放在可否換證,或是必須通過專技考試的人員,那又如何確認有證書者是具有執業能力者,如不具執業能力者,那他是如何拿到證書其實已不是重點了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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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henchimin » 2009 10月 30 (週五) 8:35 am

讚同飛龍哥!
總歸一句,考上土木技師又如何,只能證明他會考試,
考上高考又如何,同樣也是會考試,
這種紙上談兵的東西,你如何證明這就是具備了足夠的專業能力,
高考及格實務經驗多能力強的比比皆是,土木技師及格沒去過工地連鋼筋號數都分不清楚的也是一大堆,
不要拿一些爛公務員來以片概全,也不要說通過技師資格考的就是多專業,
為何要這樣二分化,你有牌又有實力講話有內容能一針見血,這才是能夠受人尊敬的地方!
chench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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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erry326435 » 2009 10月 30 (週五) 8:31 pm

飛龍哥 寫:不循立法途徑,那如何修正法律?
余烈理事長奔波立院,為修正建築法取回監造權而努力,那可以跟余理事長講,不用這樣辛苦,因為"jerry326435"暗批不可能

還是"jerry326435"覺得可以不守法律????

我想論壇上只是抒發對主題『事』的論述,並未對任何的人做有關的人身攻擊。
放輕鬆點。『飛龍哥』
況且這件事牽扯到太多的『利益糾葛』及選票考量,我實在是覺得。這是不可能的。
您說得所謂的守法是指的,退休後左手領著退休俸右手再將所謂的技師牌租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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