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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普悠瑪列車出軌,造成18人死187人傷,而交通部台灣鐵路局及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把責任全部推給司機。這讓我有種是曾相似的感覺...
2015年年初,當時某高官豪氣宣布,XX捷運縮短工期兩年,原定2020年通車,改為2018年就可以通車。
一聲令下,施工廠商便受到官僚系統的層層壓力,開始玩命施工,以符合「政治需要」,最後導致2015年4月10日發生重大工安事件,造成4死4傷的慘劇。
事件發生後,某高官竟稱,「縮短工期跟趕工沒有關係」。這番話出來,震驚工程業界...。責任釐清階段,基層人員也是遭受「同樣的禮遇」,吞下所有責任。最後歷經3年漫長訴訟程序,台中地院判決:1名基層公務員、7名工地工程師有期徒刑...
而當初,豪氣宣布縮短工期2年的主事者,跟透過官僚系統施壓的人,完全置身事外。準備接受通車帶來的政治光環。而事件的起因「政治需要,縮短工期」依然在發生,只是到時候不知道有是哪個倒楣的基層扛責任。
而現在都已經2018年了,XX捷運哪有通車?事實更應證當初那句「縮短工期跟趕工沒有關係」多麼經不起考驗。
XX捷運趕工4死事件與本次普悠瑪列車出軌事件,完全都是同一種情況。「高層要績效、逼迫基層玩命,出事又要基層扛責。」,從來也不檢討系統性問題、甚至為了績效,刻意忽略系統性問題。基層永遠是炮灰....
或許大家以為這些公安事件是特例,但光是去年(2017)營造業因職災死亡就有142人,佔全體職災死亡人數的45%。甚至是2017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的1.6倍。做工程的死亡人數竟然比酒駕死亡還慘烈...
高官績效高官訂,注意自己安全保平安。出事之後除了家人,沒人會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