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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逾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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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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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逾期金

文章由 HauLin » 2012 8月 27 (週一) 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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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某件工程履約期限已到..但是尚未完工..也就是[逾期]..
但是後來在逾期階段因地方民眾使用需求辦理變更設計及展延工期..
倘施工廠商利用展延工期積極趕工...那剩下來的工期可以涵蓋先前的逾期嗎..
本案有委外技術服務廠商...認定是機關還是監造單位..
因為涉及[逾期金]有圖利之嫌疑..還是建議邀集會計及政風人員開會研商呢..
[逾期金]計算為最後契約金額的千分之一...
請各位大大給些意見供參...
Ha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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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6
註冊時間: 2009 12月 25 (週五) 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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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工程逾期金

文章由 紫煌 » 2012 8月 28 (週二) 10:32 am

個人建議

假設某件工程履約期限已到..但是尚未完工..也就是[逾期]..

↑這部分先罰,以時間點來看,工期截止未完工就是逾期,可以先開罰(最好要求廠商先繳納)

但是後來在逾期階段因地方民眾使用需求辦理變更設計及展延工期..

↑這部分另外研議,等同施工中變更設計,該停工就停工,該追加工期就給工期,不過最好是給
廠商剛好且合理的追加工期,實務上廠商要求三十天,我都會打個折,給個十五天到二十天。
因為他們會灌水。

倘施工廠商利用展延工期積極趕工...那剩下來的工期可以涵蓋先前的逾期嗎..

↑不可以吧!不相干啊,該罰就罰。免得被檢調抓過去。
頭像
紫煌
偉大的解惑者
偉大的解惑者
 
文章: 1844
註冊時間: 2007 4月 20 (週五) 10:43 am
來自: 雨都、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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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mnbv12 » 2012 8月 28 (週二) 12:47 pm

小弟覺得
如果契約並未明文約定里程碑、分段計算逾期違約金等約款,似乎無法適用前述前輩所稱「先予開罰」之情形。況揆諸工程會範本,分段計算逾期違約金最後如果係要求全部完工一次驗收的情形,如果嗣後檢討並未逾最後完工期限,亦需返還先前扣罰之逾期違約金;除非契約有明文約定有分段完工分批驗收之情形才有扣罰實益。
所以小弟覺得,還是回歸契約約款,有關工期及完工期日之定義認定是否逾期。故本件工程施工若已逾契約原訂工期,其後若有變更設計展延工期,而最後工期依契約約定之方式計算並檢討後,確實並未逾期,則前面超過原訂工期期日顯非重要,亦與逾期違約金無涉。
以上淺見,尚請前輩指教
mnbv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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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2
註冊時間: 2009 9月 23 (週三) 8: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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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 2012 8月 28 (週二) 1:03 pm

紫煌大說的較為有理。
因為逾期後發生之展延工期,與原訂竣工日期無因果關係。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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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9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3 (週五) 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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