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科長級的確如大大所說,有公平性問題。
但中央機關,主管的最低資格主要是九等科課長。
地方政府,七等都還有股長缺可領主管加給。
jjq519 寫:應該這樣說比較公平
地方幹到課科長 才八等
中央幹到課科長是九等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6 (週二) 7:25 am
murray 寫:各位大大:
容小弟說三個切身的經驗
(恕刪)
2.小弟的單位是不准商調的,要走人只有辭職、跟上面鬧翻、找民意代表關說這幾條路,可是96年高考新進人員,報到的第一天,就說他父親是營建署的高官,他在這裡作四個月就要被調去營建署,結果第一個月不拿職章跟人事室嗆、第二個月去受訓、第三個月商調令就來了,第三個月、第四個月都不做事,說他要走了,做了也沒用。結果時間到,處長也沒說什麼就放人了。
(恕刪)
autocad2004 寫:murray 寫:各位大大:
容小弟說三個切身的經驗
(恕刪)
2.小弟的單位是不准商調的,要走人只有辭職、跟上面鬧翻、找民意代表關說這幾條路,可是96年高考新進人員,報到的第一天,就說他父親是營建署的高官,他在這裡作四個月就要被調去營建署,結果第一個月不拿職章跟人事室嗆、第二個月去受訓、第三個月商調令就來了,第三個月、第四個月都不做事,說他要走了,做了也沒用。結果時間到,處長也沒說什麼就放人了。
(恕刪)
話說土木圈真的很小。
這位仁兄我知道!
認真說起來,他爸爸算不上哪個高官...
只是營建署聽起來如雷貫耳罷了!
覺得真是很不公平,我們單位也一樣搞到2個人離職,令一個對長官嗆聲,再透過民意代表才走掉,我也想走也拿出醫院證明人事說我拿這張證明就可請半年延長病假,但考慮單位人力不足,一直撐遮沒請,想商調別單位,商調函也來了,一路拿出醫院證明理性溝通,最後到一層時,偷偷給我退回去,問課長為什麼,結論是你會做,很可笑的理由,想離職重考,老婆不同意,因為有房貸與車貸的壓力,覺得真的沒有法律了嗎,沒背景的人想換單位的人身自由都沒有嗎,不好意思看了上面文章有感而發,版主若覺不妥請刪除.
繼續回去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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