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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為我國獄政史上最大的貪瀆弊案,歷經近5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24)日辯論終結,定10月9日下午3點宣判。被控收賄的前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涉嫌行賄的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等12位被告,都否認涉有起訴書指控的行受賄犯罪事實,請求判決無罪;公訴檢察官則以12人全部否認犯罪,請求合議庭要加重刑度重判。
檢方2015年1月,起訴王令麟在台北監獄服刑時,涉嫌利用東森國際旗下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在北監開辦「多媒體電腦創作班」,協助拍微電影推廣矯正教化成果,藉此與北監高層打好關係,再透過親信胡曉菁,以SKII禮盒、牛排等,行賄時任副典獄長的蘇清俊、主管和管理員,換取在獄中可訂閱六份報紙、批改東森公文、更換教區、享用專屬剃頭刀等特權。

全案審理多時,今(2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12位出庭被吿,全都做無罪答辯。蘇清俊說,北監有不成文慣例,對特殊受刑人本就有差別管理,並非只給王令麟特別待遇,如北監收容過的前總統陳水扁,舍房就比其他受刑人大,且有24小時的熱水,扁也訂閱4份報紙。
王令麟則說,獄中未限制訂報份數,六份報紙都是依程序申請核准,籌辦新媒體訓練班,是經北監長官向矯正署報准,目的是讓受刑人可以習得一技之長。當時矯正機構正推動微電影比賽,獄方看中他的媒體專業,才更換他的教區,絕不是他可自由選擇勞動區。
他在北監圖書室的工作地點,每位受刑人都有一張桌子,非僅他有,怎麼會是獨享的總裁辦公室?獄中都是幾百人共用一把電動剃頭刀,因衛生條件差,他被傳染頭瘡,經反應才替換新的,但電動剃頭刀並非他專用,是大家共用。他沒有行賄也未享受特權,請庭上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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