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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官員爆收賄喝花酒 獲利逾百萬

供各位使用者發表各類弊案、起訴案、判決案,希望各位使用者以此為借鏡,避免誤觸法網。
發表的資料可以為新聞、起訴書、判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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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雍親王 » 2009 9月 25 (週五) 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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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kk 寫:自由電子報 - 被控受招待出遊 2建管官員送辦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李慶元也出示建商與官員出遊的照片,顯示建管處陳姓、洪姓官員與建商在95年7月到澳洲旅遊,並且有議員助理隨行,陳、洪兩人都承認與建商出遊,但他們表明是自己出錢旅遊,非建商招待。

官員澄清 自費旅遊

洪姓官員說,他有自費的單據可配合檢調調查,至於與建商出遊確實是他的疏失。

李慶元說,建商95年在萬芳醫院旁推出「麗池party」建案,帳冊紀錄顯示洪姓官員於95年7、8、9月各收取「洪顧問費」5萬元,建商的會計、出納、特助都可做證。

李慶元表示,建商董事長向股東說「建照取得費用」要605萬元,其中5萬元是政府規費,600萬元可能是賄款,捷運局回饋金要600萬元,另有多起餐飲費用,最高一攤花費達30萬元,不過李慶元坦承調查局調查發現這部分並無實據,「也不排除是建商內有人作帳,把錢A走」。

捷運局說明,該建案雖然在捷運木柵線旁,但無需繳納回饋金。

根據建管處資料,「麗池party」在95年6月30日取得建照,但洪姓官員95年5月就已調離施工管理科,不負責建案施工管理業務,建管處官員認為,就算要行賄也應針對涉案主管官員,發建照、施工時洪某並不在任,可能是建商內部帳目不清,假借打通關節而浮報支出,拖洪某下水。

------------------------------------
這篇比較中性
也不顯示當事人全名


所以
目前議員所謂的證據就是
a 出遊合照---->代表接受建商招待
b 建商的帳冊記錄+會計、出納、特助口頭指證--->代表每月有收五萬元

連他的錄音錄影,通聯,這種具體證據都沒有就能搞到他被檢調約談,調查...
這像是如果被逮到小辮子(出遊合照),就認定你操守有問題
其它就算不像證據的證據(b)都會主觀認定很可能是真的

以後跑工地時連一瓶20元的舒跑都不敢讓廠商請了
自己揹個水壺跑工地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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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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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rdf » 2009 9月 26 (週六) 12:09 am

不知道事實真象,希望好人不受害,壞人不做怪吧!

說實在,這年頭,幹公務員還有人會為小利走險的,可以算奇杷了。
倒是不小心得罪人或擋人門路,有可能會被整慘的!
現在還有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外洩薪資帳戶被轉入不明款項,算不算有罪?
辦公區內誰都進得來,辦公桌附近被塞個裝銀票牛皮袋在看不到的死角,算不算有罪?
廠商的帳簿,不需要你的同意記上你的名字與$$$,算不算有罪?

神經快衰弱了,聽說背離職務賄賂罪刑度要下修,未背離職務賄賂罪要加重,
如果可以好人不受害,壞人不做怪,那也算好的。
但是如果是被陷害、設計的,法律是否真的也能還給公道?

所以個人認為要保護自己,靠制度不如靠自己小心吧!
嗯,神經不衰弱也難!
lr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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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s7340506 » 2009 9月 26 (週六) 12:23 am

自己不貪,熟讀法律條文,遇有爭議公文要留底一份,隨身帶有錄音筆及照相手機,遇有爭議事情
絕不私自出面,與廠商保持一定距離,謝絕有爭議應酬,多讀官場厚黑學,否則常來土木人網站吸收新知識。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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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3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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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sandaniel.tw » 2009 9月 26 (週六) 10:39 am

lrdf 寫:廠商的帳簿,不需要你的同意記上你的名字與$$$,算不算有罪?


沒罪。
這只是一項證據力不高的證據。
到法院不可能廠商帳簿讓有你的名子,就定你的罪。

中華民國的檢調沒那麼差,廠商的帳簿也不是死亡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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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rdf » 2009 9月 28 (週一) 9:02 pm

的確,有沒有罪,屬公訴罪的話,要檢察官認為有罪予起訴,經法院審判做成決定。
尚未判決前,以無罪推定原理,人人是清白的。
問題是,我們的輿論通常未審先判, 無罪的人即使日後法院還給清白,也難平反。
特別是公務員涉案...

不是為誰誰說項,而是想告訴自己,公職生涯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不只求清廉,還要與人為善,隨時留有離職謀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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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09 9月 29 (週二) 11:56 am

這個案子發生在台北市,是讓我比較覺得意外的地方,
感覺台北市的各項資訊透明公開度較好,
一般民眾的資訊接收力也較高,
公務人員相對應該更沒有機會可以亂來才對。

我覺得承辦人員和廠商過於接近,本來就是有風險,
竟然還一起出國去玩,這已經比瓜田李下更讓人無法接受了。

不過關於廠商帳冊領取顧問費用的部分,
倒是真有可能被栽,
不知道各位待的單位三節廠商送禮風氣如何,
我曾待建管單位一年(約5年前),當時中秋節真的有很多建商都會送禮,
不過很多都是透過「跑照小姐」送,
就有跑照小姐浮報送禮份數吃差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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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雍親王 » 2009 9月 29 (週二) 1:54 pm

原本建管單位的缺在本站的評價就很.......

現在又爆了這個案子

這個單位以後更沒人敢去罷

還好常上土木人長見識

可以避開地雷....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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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小技士 » 2009 9月 29 (週二) 7:59 pm

公職生涯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不只求清廉,還要與人為善,隨時留有離職謀生的能力...

這句話真的是受用無窮....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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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ivi » 2010 5月 20 (週四) 9:48 am

ewb2 寫:這個案子發生在台北市,是讓我比較覺得意外的地方,
感覺台北市的各項資訊透明公開度較好,
一般民眾的資訊接收力也較高,
公務人員相對應該更沒有機會可以亂來才對。

我覺得承辦人員和廠商過於接近,本來就是有風險,
竟然還一起出國去玩,這已經比瓜田李下更讓人無法接受了。

不過關於廠商帳冊領取顧問費用的部分,
倒是真有可能被栽,
不知道各位待的單位三節廠商送禮風氣如何,
我曾待建管單位一年(約5年前),當時中秋節真的有很多建商都會送禮,
不過很多都是透過「跑照小姐」送,
就有跑照小姐浮報送禮份數吃差額的情形。


發生在台北市有什麼好意外的?用google搜尋一下就一堆......
而且還是在建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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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10-05-19】北市爆索賄案 約談4官商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0 5月 20 (週四) 10:42 am

北市爆索賄案 約談4官商

【記者張宏業、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爆官員索賄弊案。檢調發現,旭記建設在興建「麗池PARTY」建案時,涉嫌用顧問費、招待喝花酒及旅遊等方式,行賄建管處幫工程司洪崇嚴、現任新工處工程員陳錦安,藉此取得建照。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旭記建設公司等地,約談旭記建設董事長劉新星、總經林定海、洪崇嚴、陳錦安四人,訊後都准回。

據調查,旭記建設為順利取得建照,從九十五年到九十八年間,每月支付五萬元顧問費行賄建照審核人員洪崇嚴,金額共逾百萬元。

調查發現,九十五年七月間,旭記建設安排員工到澳洲八日旅遊時,建商還一同招待洪崇嚴、陳錦安前往。檢調另接獲檢舉,指稱旭記還曾招待兩人到台北市知名酒店喝花酒。

洪崇嚴和陳錦安都否認收賄,強調和業者純粹是朋友,去澳洲旅遊都是自費。

台北市政風處長楊石金說,去年九月接獲檢舉調查後便將全案移送檢調查辦。涉案兩人已調離現職,未來若遭起訴或羈押,會即停職。

【2010-05-19/聯合報/A10版/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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