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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採購處真的只要函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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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台北縣政府採購處真的只要函轉嗎?????

文章由 g123456789 » 2009 11月 12 (週四) 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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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採購處真的只有函轉嗎?
最好是有這樣的好單位,就我所知,採購處現在分成3各單位,
1.工程採購科及勞務採購科,主要工作內容就是有辦不完的發包案,一堆其他單位不敢辦,就叫採購處辦的案子,發包案大約每各星期3-4件,尤其年底每個都說很趕,又有上級長官壓力,加上不定時的人民陳情案,內規規定都是一天內要回復 ,回覆內容又不是自己能控制,又要拜託其他單位儘速回覆.
2.工程品管科,主要工作內容就是有很多查核案,有看不完的改善報告,打不完的查核紀錄,每次查核缺失都是好幾百條,缺失照片好幾百張,查核紀錄都被上頭一改再改,最高紀錄高達6次之多,如果為巨額以上案件,情形更是難以言語能形容,真的是只要函轉嗎?
3.又沒有其他例如工程獎金等,又很操,加班過20小時也不算加班費,如果只是函轉還能考慮,但是..... (不要啊)
4 .聽說該單位最近換首長了,內部現在情形就不得而之了,請各位大大自己考慮清楚
以上是個人淺見,共大家參考.
g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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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站長 » 2009 11月 12 (週四) 6:22 pm

哪個機關的採購處,你發文給鬼看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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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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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採購處真的只要函轉嗎?????

文章由 紫煌 » 2009 11月 12 (週四) 8:36 pm

g123456789 寫:採購處真的只有函轉嗎?
最好是有這樣的好單位,就我所知,採購處現在分成3各單位,
1.工程採購科及勞務採購科,主要工作內容就是有辦不完的發包案,一堆其他單位不敢辦,就叫採購處辦的案子,發包案大約每各星期3-4件,尤其年底每個都說很趕,又有上級長官壓力,加上不定時的人民陳情案,內規規定都是一天內要回復 ,回覆內容又不是自己能控制,又要拜託其他單位儘速回覆.
2.工程品管科,主要工作內容就是有很多查核案,有看不完的改善報告,打不完的查核紀錄,每次查核缺失都是好幾百條,缺失照片好幾百張,查核紀錄都被上頭一改再改,最高紀錄高達6次之多,如果為巨額以上案件,情形更是難以言語能形容,真的是只要函轉嗎?
3.又沒有其他例如工程獎金等,又很操,加班過20小時也不算加班費,如果只是函轉還能考慮,但是..... (不要啊)
4 .聽說該單位最近換首長了,內部現在情形就不得而之了,請各位大大自己考慮清楚
以上是個人淺見,共大家參考.


看起來是Taipei County Government....

不過你的第二點感言,似乎與其他單位認知有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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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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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hardy0531 » 2009 11月 12 (週四) 9:40 pm

就台北縣政府來看
我是覺得採購處比工務局輕鬆的多
至少我朋友常常5點就不見蛋
hardy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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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採購處真的只要函轉嗎?????

文章由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 2009 11月 12 (週四) 10:13 pm

採購處不錯了啦!
三級品管找找委員、缺失紀錄是委員寫的
照表抄課,哈哈哈,應該比一堆屎缺好吧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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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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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1個錯誤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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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henchimin » 2009 11月 13 (週五) 8:17 am

採購處很爽吧…常訂一些奇奇怪怪的規定讓工程單位去擔責任…又不用自己擔…
一堆沒辦過工程的人訂了一堆無法執行的契約規範,讓第一線實際辦工程的同仁綁手綁腳,爭議不斷…然後還說契約規範只是參考並沒有要你們全部採用…那你幹麻訂…
會簽議見也是制式的回覆格式,最後還是要業務單位本權責審核或卓處,出了事也是一推二百五,
工程同仁有採購法不懂的地方,問了也是一問三不知…
好像只是代辦發包案,跟請外聘委員去查核工程,一點能接受諮詢的能力都沒有…
反正死是死別人又不是死自己,所以一個不用擔任何責任的單位,我是覺得在土木工程裡算是再好不過的爽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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