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人

土木建築專業交流、技師證照、職場就業、軟體技巧交流的好所在。

跳到內容


進階搜尋
  • 討論區首頁 ‹ 職場討論分區 | Employment ‹ 公務人員交流、討論區
  • 變更字體大小
  • 列印模式
  • 問答集
  • 註冊
  • 登入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21 (週六) 9:50 pm

新考績法/萬名公務員 考績丙恐解聘

專為公務員各類情報所成立的版面,希望文章分類可以更加完善。
| 國民旅遊卡 | E等公務園 |

(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發表回覆
29 篇文章 • 第 3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f1106921kuo » 2009 12月 29 (週二) 11:57 am

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總統跟五院院長也來全民打考績,不適任淘汰
軍人也來呀!
f1106921kuo
土木人二星會員
土木人二星會員
 
文章: 179
註冊時間: 2008 9月 26 (週五) 6:59 pm
來自: 金門
  • YIM
回頂端

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09 12月 29 (週二) 5:18 pm

這就妙了,我們變成執政者的包袱、人民的夜壺。
任何個人三不五時當沙袋K兩下也爽。
只差沒抓去街上人民公審,只差一步就文化大革命?!
所以用功唸書的人有原罪?

各位真的要準備好,要弄清楚事主原來是誰,收集好證據,
這種栽贓的動作,會莫名其妙的掉在你頭上,還會叫你多多吞忍。
-------

<果然有話>扮老虎 作狗吠(張大春)2009年12月29日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列印 轉寄(0) 引用(0) 點閱(1977)

看現場... 經由媒體特化的作用,當局者一言九鼎,論述的內容自然而然會被縮節成沒有實質的「陋詞」─什麼是「陋詞」呢?一言以蔽之:簡單、好記、傳誦便捷而廣遠,但是禁不起思考的廢話即是。


王建脫口而出的名言很多,被問到「要如何應付監察院院長資格審查」的時候,他說了一大堆,但是流傳至今的話是:「台灣有太多的政治人物……做的盡是傷害台灣、狗屁倒灶的事情」,在被問到對監委執掌的期許時,他流傳至今的話是:「要辦就辦大案,不要只辦人民陳情案的小屁屁。」在被問到陳水扁所牽涉的海外密帳時,他流傳至今的話是:「我希望明天早上有大新聞,有人切腹自殺。」前幾天他又說話了:「現在公務員裡一大堆笨蛋,藉口一堆,卻不會解決問題。」這就是扮老虎、作狗吠的陋詞。


公務效率應該檢討
「直言無諱」看來是很多對時政抱焦慮、求異端、持讜言者所樂見的。但是陋詞之所以為陋者,就在這種話和熟極而流的敷衍話是一樣的。然而,空包彈來者,則逕以空包彈反擊之。遇上王建煊這樣的語言,馬英九就會這樣說:「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都奉公守法……」云云。吳敦義也就會這樣說:「絕大多數守法守紀、循規蹈矩。至於是否每個人都非常聰明伶俐,既能做事又能說話,能力、品德都很好,可能就不盡然。」

這是中華民國權力核心階級數十年來的熟爛套語,我們聽多了。大人物高來高去,有來有往;遁詞詖詞,見招拆招,好像很熱鬧,卻都是司空見慣的空話。王建煊的職責所在,是糾彈全國公務人員之不法。可是長年以來,監察院這個單位一直不能有效地提振公務人員的風紀,更不能提升公務部門的效率,論者費詞多矣,至激之議甚至要廢掉這個機關─倘若發起公投票決,斷斷乎以社會絕大多數誠實納稅的老百姓意願為倚仗,以裁汰冗贅、撙節政府開支為訴求,說不定還真廢得成。

如今對照王建煊、吳敦義和馬英九的三方對話,不甘於當笨蛋的人更有理由質疑:他們這是一齣串好了黑臉白臉的台詞,目的是轉移人們對政府公務系統的疑慮。

表面上看,王與馬、吳是對立的,各說各話之後,捱批評一方的頭目也出面為「全國絕大多數的公務員」掙回了幾句「奉公守法」、「循規蹈矩」的口采。一方面,他們再度將公務人員妝點成「老實木訥」、「不善辭令」,默默犧牲奉獻的「善良機具」;另一方面,對於官僚系統的日常操作之拙於抽象思維、欠缺靈活創意、墨守章程、拘牽法條……卻完全沒有一點基本的自覺和警醒。王建煊看似罵了當局,但是一個撲空的「笨」字卻恰恰成了沒有反省能力的馬政府最佳的掩體─被罵曰笨者起碼也是重重考關闖過、歲歲評等熬過的吏員,一言笨字而蔽之,豈有不抱委曲之憾?當他們自己大聲疾呼,或是主子們挺身出面大聲疾呼:「我不笨,我只是不會說話」的時候,官僚們真正蠹民禍國之處卻被掩蓋了。人們在假爭辯、假議題裡打轉:「公務人員裡的笨蛋其實不多」、「公務人員裡被冤枉成笨蛋的很多」,然而,王所昧於問而馬、吳不敢答的真正問題卻是:公務人員太多了!砍掉一半,大家都不那麼懶、也不那麼閒,就聰明了。


作者為作家
lawrencechen2004
土木人四星會員
土木人四星會員
 
文章: 924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02 (週五) 9:05 am
回頂端

文章由 MAX » 2009 12月 30 (週三) 10:26 am

以下為轉貼~寫的蠻好的~供參

標題: [心得] 公務員考績丙等比率
時間: Sat Dec 26 01:56:57 2009


唉!看到這則新聞就知道為什麼有人說上面的長官只會出那張嘴,而不會
用腦袋思考,我不是不贊成修法訂定法律來讓公務員更進步,也從不否認公
務員裡面有害群之馬,但我們的關院長當他想到訂定這個法案的時候,他有
想過可以實施的前題嗎?簡單的就可以想到三點的前題:1、所有打考績的
人必需要能夠公平且公正的考量2、機關內的人都要是沒有”背景的”3、機
關內一定要有人是害群之馬,如果這些前題沒有成立,你認為最後被打丙等
考績的人會是最初訂定此規定所希望淘汰的那些人嗎?

從第1點來說,有些人努力盡到自己本份好好把事情辦好,但是他可能不
討長官歡喜,年底一到他就要”嚇著等”,因為也許長官找不到人打丙等那
只好犧牲最不喜歡的你了,那怕你工作多認真,更會產生如國外實施類似
考績制度時,逢年過節就發現同事們全部在長官家集合,因為平時不逢迎拍
馬,年底被打大丙的就是你,或上面的長官希望某些案件承辦人可以睜一隻
眼閉一隻眼,以前因為有保障制度,你敢勇敢的跟長官說不,以後法案通過
後,長官會不會因為你當初的正確堅持卻不給長官面子,而於年底時,給你
來個”教訓”,亦或長官們為了整肅異己而以考績當作手段,以前因為丙等
不能亂打,所以長官不敢隨便用此手段,以後有法律規定比率,那不就可以
堂而皇之以此為手段來整肅異己,機關內會不會變成長官一手遮天的情況。

從第2點來說,法案訂定的目的是為了淘汰不適任的公務員,可是往往很
多不適任的公務員都是有”背景的”,那今天如果法案通過了,你想被打丙
等的會是那些不適任但是”後台很硬的人”嗎?不會的,被打丙等的只有那
些沒有背景的人,那這樣這個法案的通過有意義嗎?

從第3點來說,考績打丙等訂定比率是以機關內一定有害群之馬的前題來
假設,那如果機關內大家都是認真盡本分呢?難道就為了那個比率,硬要找
人當替死鬼嗎?那被打丙的人心理會服氣嗎?難道這樣就是關院長所謂'讓公
務員進步的辦法嗎?

另外,此法通過後會不會大家都不敢到業務單位或是與民眾接觸的單位,
因為在這些單位,任憑你如何顫顫兢兢,也許會因為資料上寫著要帶身份證
或你電話中一再跟民眾強調要帶身份證,民眾還是沒有帶,但規定又一定要
有身份證才能辦理的案子因為你的依法行政,而跟你拍桌子蹬椅子的罵你不
食人間煙火、領我繳的稅的米蟲,因而被投訴,一被投訴後,會不會隔壁的
同事立刻躲到廁所仰天長笑,大叫”母呀”「今年的丙等不會是我了」,這
樣造成大家某種程度不敢太依法行政來避免得罪民眾而吃個大丙。

再者,現在有些機關僅是為了甲等乙等,可能就耳語滿天飛了,以後為了
能繼續當公務人員,耳語的數量只會增不會減,且同事之間可能也更會出現
對立的情況,因為大家為了不被打丙,而不是把心用在努力公務上,因為長官
可能看不見,而把心思放在抓同事的小辮子,以降低自己被打丙的機會,這
樣同事的情誼也蕩然無存。而人事們我想你們最好不要分配到有關考績的部
份,因為等到法案通過後,每年年底到了考績打完後,你們就等著被打丙的
人之申訴,因為不會有人覺得他們應該被打丙,那怕真的是罪有應得,為了
生存不論任何人一定會奮力一搏,打考績的長官們,不論是公平的或是有私
心的,我想你們也要”嚇著等”,何解?就算你是公平公正的長官,除非機
關內真的有不適任的人員(而且還要是沒有背景的喔!),否則你要如何決
定給誰大丙,因為這個大丙可能會讓他丟工作,也許被你給大丙無辜的人還
會詛咒你一輩子,而私心的長官也不用太高興,雖然你多了整肅異己的手段
,但你最好檢視你所有行為”完全符合”規定,不然為了生存,不該抖的該
抖的,我想被打丙的人不會再作考慮的,一定會幫你全部抖出來的,也許還
更狠的直接到檢調那邊檢舉。

公務人員的行政效率不彰由來以久眾所皆知,但這能全部怪基層的公務人
員嗎?你看在上位制定政策的長官,想到什麼做什麼從來不考慮後果,等到
出事後再推給基層的人員背,馬總統一再強調依法行政,但另一方面又說要
苦民所苦,難道他不知道這兩點在某種程度是衝突的嗎?當然在積極幫民眾
服務且符合法律的情況下是沒問題,但如果我苦民所苦卻不符合法律規定如果
我給民眾方便,結果會不會某一天剛好出了什麼事,檢調就說你是圖利他人
,也許有人會說不要有對價關係就好,但是你光是要解釋你就可能會耗心費
力的,又以之前吳院長震怒的公文旅行來說,吳院長痛批「土方銀行」一個
月都沒下文,難道以吳院長的資歷會不知道砂石牽涉的利益有多龐大,如果
規劃不周詳會不會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檢調以承辦人員涉嫌圖利某砂石業者
來偵辦,在下層的公務人員我不敢說一定沒有害群之馬,但大部分的公務人
員也是兢兢業業辦事的,我也想要讓民眾方便呀!但很多規矩都是法有明訂
的,我們依法行政到最後卻被打成效率不彰,便民不依法行政又可能吃不完
兜著走,難道真的景氣不好,公務員的身份就是會變成一種原罪嗎?我不是
不同意對不適任的人考績打丙,而是不同意訂定打丙的比率,因為一方面會
有如上所述的問題,另一方面好像擺明所有機關都有不適任的人,而且到後
來會不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也是值得深思的。
MAX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31
註冊時間: 2009 6月 19 (週五) 11:40 am
回頂端

文章由 lrdf » 2010 1月 01 (週五) 2:21 pm

看看台積電之前實施PMD(績效考核制度),就有訂定績效落在最後5%員工淘汰制度,
結果,只是成了部分管理階層逼退員工的工具,最後,還是由老帥張忠謀收回成命收、承認失當收場。

決策高官、弄臣、有裙帶關係者,我看永遠不會成為打丙的對象?除非直到兔死狗烹之日吧!
打丙採固定比例,用力給他實施下去,只會讓壞人更團結茁壯、好人更力單勢孤。
嘿!總得要有人,替死鬼啦,為失敗的政策(比貪污還嚴重對吧?)被抄魷魚不是嗎?
高層收受好處、放水、接受關說請託,導至基層執行不力,當然由基層人員負其責?

這是全民之福還是禍?
老百姓們,你們要的是文官制改革?還是公務員整肅?

前車之鑑,考試院院長、人事行政局長看到了嗎?
或者他們有台積電張老帥的反省力與勇氣嗎?
lrdf
土木人三星會員
土木人三星會員
 
文章: 375
註冊時間: 2008 1月 09 (週三) 9:15 am
回頂端

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月 01 (週五) 3:41 pm

lrdf 寫:看看台積電之前實施PMD(績效考核制度),就有訂定績效落在最後5%員工淘汰制度,
結果,只是成了部分管理階層逼退員工的工具,最後,還是由老帥張忠謀收回成命收、承認失當收場。


我也在想要用甚麼理由投稿報紙,

但TSM我記得不是這樣,TSM 是升了新任總經理後,景氣不好直接裁員,不只5%,

後來社會與論投稿,Worris 拔掉CEO,換他回來繼續擔任。

當然,再陰謀論一點,可以說 Worris拿新任 CEO 當不景氣擋箭牌,

但 5%的淘汰,仍然是每年固定,不變的,公司成立20多年皆如此。

九二一地震,1:20AM,

2AM所有經理級幹部就已經離開家裡,也不管家裡損害多嚴重,開車回工廠待命,檢視傷害,

對國外下單搶貨,並把產能 outsourcing出去,搶修電機設備,

6AM 工廠已經恢復部份營運。當日繼續上班,

這就是 國立大學研究生畢業生面對 5%淘汰的壓力,比軍隊還更像軍隊。

Worris 在位也如此。Career雜誌某期TSM人資出來很自豪的講5%淘汰率。

我們不是不理會,而是要找出更充分的理由,再發射砲彈。

lrdf 寫:決策高官、弄臣、有裙帶關係者,我看永遠不會成為打丙的對象?除非直到兔死狗烹之日吧!
打丙採固定比例,用力給他實施下去,只會讓壞人更團結茁壯、好人更力單勢孤。
嘿!總得要有人,替死鬼啦,為失敗的政策(比貪污還嚴重對吧?)被抄魷魚不是嗎?
高層收受好處、放水、接受關說請託,導至基層執行不力,當然由基層人員負其責?

這是全民之福還是禍?
老百姓們,你們要的是文官制改革?還是公務員整肅?

前車之鑑,考試院院長、人事行政局長看到了嗎?
或者他們有台積電張老帥的反省力與勇氣嗎?
lawrencechen2004
土木人四星會員
土木人四星會員
 
文章: 924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02 (週五) 9:05 am
回頂端

新考績法/萬名公務員 考績丙恐解聘

文章由 opender » 2010 1月 01 (週五) 4:06 pm

我在地方政府時,從副局長到股長全部都有問題,我之所以可以撐2年再調走,除了潔身自愛外,最重要的就是有考試法的保護,正式的公務員資格,讓他們即使不爽也不敢隨便動我,好笑的是,在這期間,我的股長居然還懷疑我跟承包商有掛勾,真是做賊的喊抓賊,將來,如果讓這些人有了考蹟砍人的尚方寶劍,我看被研的大概是中華民國的文官制度吧,所以說,很多事有利必有弊,擺爛也許不對,但為了跟更大的惡勢力對抗,有時也是不得不為之~~~
opender
土木人五星會員
土木人五星會員
 
文章: 3112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28 (週三) 10:19 am
回頂端

如果通過新的考績法真的很糟糕

文章由 s8911067 » 2010 2月 11 (週四) 1:37 am

現在的公務體系說實在的~~除了台北市政府(土木工程類)業務上比較有制度~而且針對新任公務員的訓練比較充足外~~
其餘外縣市~~說實在的都是原機關實務訓練三個月~~
說難聽一點原機關實務訓練三個月~~有沒有確實給新任的公務員一個機會好好的學習~~
以果現在的經驗~真的覺的訓練有限~~
既然是考績~~各機關應該是否定定明確的實務內容流程好讓新任的公務員能有個依據~~
說實在的實務面來看~~新任公務員有幾個沒有再做事情~~都是被操到心臟都快停止了~~

新任公務員有時候說真的~想做事情有時候還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做~~尤其是機關內的老公務員給的實務訓練~~真的足夠嗎?足以這樣的實務訓練後~再來打考績嗎?這樣的新制度與配套措施真的不夠~~

如果淘汰淘汰在淘汰~~真的就能解決真正的問題嗎?
一個職缺被淘汰~新任的在上來業務依然不熟析~以目前的給予新任公務員的資源真的很有限~~
說實在的業務不熟析~~當然又是吃餅~~吃完餅在淘汰~~這樣有真的解決到效率的問題嗎?
只是立委打給人民看~~真的有再替人民解決到事情嗎?
土木職缺的跟廠商交手有時甚繁~~業務不熟析只能被廠商押著打~~
打著打著有時候經驗不足一不注意~~檢調就請喝咖啡~~喝完咖啡幸運的能夠回來~~不幸運的真的進去後幾年才能回來~~這已經不是有沒有收受賄絡的問題~~而是不小心就圖利廠商~~再加上市長又是民選~~施政績效拿不出來~~當然就是拿公務員開刀~~有些承商看準這點~~有時公務員還得請承商進場趕緊施作~~現在的成立一間新公司也不會太困難~~真的不爽~~公司就給她倒閉再搞一間新的~~然後解約又從新招標~~這樣的程序又得拖一陣子的時間?說實在的倒楣的又是公務員~~

所以現在的承商都很大~~爽的時候就進場施作~~不爽的時候真的叫不動哩~公務體系的合約一班都是一個月計價一次,承商也沒資金上的壓力。反倒公務員要發文請他們趕緊來計價~~說實在的真的是很可悲~承商誰管你公務員有什麼行政上的程序~~不爽就來喊一下變更設計~~明明程序不符不予核准~~又不爽了~~不進場施作~~這時候執行績效又不好了~~公務員真的是政治人物(議員)的夜壺~~有些行政業務需要你加緊速度辦理的~~說話就比較正常一點~~不爽的時候就一腳踢開~~
說真的~~公務體系的改革怎呢用一個簡單的考績來改革~這樣是沒有解決到真正的問題吧!


我看還是要把自己的資料收集齊全~~不然吃了兩次餅~~還真的口乾到有苦說不出了~~
s8911067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13
註冊時間: 2008 6月 04 (週三) 3:17 am
回頂端

文章由 redal » 2010 2月 11 (週四) 2:26 am

行政院去年試辦「百分之一考績丙等」的新制度,希望讓公務人員有所警惕,認真辦公,原本有八個機關同意試辦,但結果出爐,只有彰化市公所依照規定,打出一個丙等考績員工,其餘七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一年,新制可以說是徹底失敗。

走進彰化市公所這裡就是給出丙等考績的單位,到底是誰拿不到獎金呢,原來是在市公所轄下殯儀館工作的沈先生,不過他控訴是因為他不願意替市公所墊錢辦法會,才會考績丙等,其實這位吃了大丙的員工還真有可能是當了替死鬼,因為去年考試院跟行政院一起試辦員額百分之ㄧ考績丙等制度全國有八個公務機關願意嘗試,分別是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金門縣政府、彰化市公所、澎湖監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僑委會、蒙藏委員,沒想到最後只有彰化市公所遵守遊戲規則,其他單位通通莊孝偉。

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說如果只是試辦,員工又沒有表現很差,誰願意當壞人,而有某些單位主管還私下透露給丙等,萬一被下屬寫黑函向監察院告狀,甚至是尋仇怎麼辦,也難怪八個試辦單位七個臨陣脫逃,公務員丙等考績試辦徹底失敗。
redal
土木人四星會員
土木人四星會員
 
文章: 826
註冊時間: 2009 7月 27 (週一) 4:56 pm
回頂端

文章由 cance » 2010 2月 11 (週四) 10:17 am

光在這邊抱怨沒用啦,要集合所有反對聲音集體到考試院院長辦公室前面
陳情才有用,而且最後一定要邀集媒體、記者與立委開記者會才有用喔

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cance
土木人五星會員
土木人五星會員
 
文章: 1310
註冊時間: 2007 10月 25 (週四) 10:35 am
  • 網站
回頂端

上一頁

發表回覆
29 篇文章 • 第 3 頁 (共 3 頁) • 1,2,3

回到 公務人員交流、討論區

分享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機關

  • 公共工程委員會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考試院考選部
  • 經濟部水利署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台灣電力公司
  • 台灣自來水公司

    組織

  • 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
  • 行政院勞委會
  • 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粉絲團

    研究資源

  • 國家圖書館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友站

  • 建築人討論區

  • 討論區首頁
  • 管理團隊 • 刪除所有討論區 Cookies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