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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前幾天老闆交給我一份廠商來要求退保固金的公文,離保固期已經過了8個月,同事建議要去現場再會勘一下,所以邀廠商會勘,後來發現部分型剛已經生鏽....
依照契約於保固期間廠商應依照機關提出做好保固的工作(剝落,損壞.....),保固期過後,若無待解決事項後方能退保固金...
請教他人後目前聽到兩種說法:
A:依合約應該退還
B:應要求廠商補漆後方能退還.
而老闆說生鏽沒關係,不會影響結構安全即可,所以說可以退保固金,並附上會驗紀錄(但我不知該如何寫~)....
請問各位先進,何者方是正確做法?生鏽算不算剝落?如何知道有無待解決事項?因為大部分資料都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