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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公務員考績制度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每年歲末年終,即進行公務員一年努力與績效的綜合考量,
但是公務部門正式編制人員,常常因為每個人績效差異不大,
往往有乙等輪流的慣例,其原因也是主管實在無法區分,
到底哪些人的績效差到,可以給乙等?
這是公務部門公認的問題。
如果以不同機關來分析,
績效卓著的機關,硬要找出25%的人打乙等。
績效落後的機關,卻總是可以出現75%的人被評甲等。
其制度本身,即有以單一制度,強加在不同屬性的機關的負面現象。
另外,往往機關對於本年度之商調、新進人員,因為其在該機關服務不滿一年,
通常,主管會給乙等考績,不論這位商調人員多優秀,乙等幾乎是必然的。
強制丙等退場機制對機關績效的負面影響
考績制度對於公務員的文化影響甚鉅,其原意之一為激勵公務員奮發向上,
實施以來,確實讓以往論資排輩的情況減少。
但是貿然實施強制丙等退場機制,最可能把公務機關,變成考驗人性的練兵場。
以下是某些公務人員提供的內容,我稍做整理如下:
1.降低公務人力機動調整:不利商調、新進人員
因為商調人員總是屬於公務團隊中新加入者,考績受評本來就是吃虧,
貿然實施強制丙等制度,無疑是消極的禁止公務員商調、懲罰新進人員。。
公務員商調,原本就是公務員因考試分發制度的原因,
常常遠離自己理想的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屬性非自己擅長...等,諸多原因,
所以公務員商調機制,發揮了公務人力機動調整的作用,
大幅度的增加公務人力運用的績效。
強制丙等制度,甚至影響各行各界及各個學校成績優異學生,
進入公部門服務的意願,
這個年代,人才才是最重要的資產。
少了這些優異的人員的加入,政府不論法令政策如何,
缺乏良好的執行者,所有政策法令皆為空談,無法貫徹。
強制丙等退場機制所造成消極的禁止商調,
減低公務人力運用績效,真的可以全民所願嗎?
2.鼓勵黑函、鬥爭文化
ㄧ直以來,公務員選才升遷時,常常有特定人士,以黑函攻擊升遷的熱門人選,
意圖製造混亂的輿論,使特定人不明究理的落馬。這種風氣在某些機關很盛行。
絕大多數的公務員,對於參與發起黑函很不贊同。
但是,一旦強制丙等退場制度實施,每年歲末年終,
不論是 堅守法律得罪高層的人 或是 丙等高危險群,
皆可能因為想保住自身的工作權力,而萌生發起黑函的舉動,
特殊的是,黑函的發起,常造成公務團隊成員疑心暗鬼,
彼此猜忌懷疑,對於目前緊密合作的公務團隊,
更甚者會引發利用職權阻擋公務進行的事情。
最後,機關內部激化為數個次團體,進行集體防衛動作。
政府績效就在這些算計之中,消耗殆盡。
簡單的說,2009年全球金融風暴帶來的不景氣,
衝擊了各行各業,許多公司都進行裁員,造成許多公司內部士氣低落,鬥爭嚴重,
每個人皆因此對未來展望抱持著懷疑保留的態度。
實施強制丙等制度,等於把公務人員,放到一個每年都裁員的環境下,
未受到制度激勵的影響,卻反而變成了常態不景氣打擊下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