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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考績法 5月的關鍵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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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篇文章 • 第 3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紫煌 » 2010 5月 06 (週四)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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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報] 打丙等3% 立委:簡任官優先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5日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委員會建議,院部會簡任官員應優先適用3%丙等比例。

考試院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希望推「丙等3%」、「10年累積3次丙等淘汰」等。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歷經一整天詢答,法案未進入逐條討論,會議主席呂學樟指出,下次將再安排公聽會,傾聽基層公務員及主管的意見。

呂學樟答詢時要求銓敘部官員公布檢察官侯寬仁近幾年的考績,在獲知侯寬仁96年至98年間,分別考列甲、乙、甲等次後,呂學樟指出,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涉嫌濫權起訴,「這麼明顯的事,還打甲等,我們支持考試院考績法的修訂」。

呂學樟說,對於丙等是否強制訂3%,立委們會傾聽公務人員協會及各單位的意見,不過,他認為強制訂比例有其必要,但可以考慮把比例調低到1%至3%,浮動式地讓各機關有選擇的空間。

另外,委員會建議,中央一二級機關、院部會簡任10職等以上官員,應該優先適用丙等3%比例。9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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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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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雨都、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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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redal » 2010 5月 06 (週四) 12:37 pm

我看銓敘部長遇到為什麼要定百分之三的問題時,就回答主管不願意當壞人,所以一定要定出百分之三來強制執行的答案,問題是定出這百分之三,殺的一定是工作成績在末位的百分之三嗎?還是一些跟主管關係不好的人呢,這百分之三殺的是真正該殺的人嗎?我覺得關中思維很單純,認為這百分之三一定是打混摸魚該殺之人,卻不知背後有多少黑暗面,這都應該是要反駁回去的,看他還有沒有理由可講?可惜沒機會可提出 (omg)
red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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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26
註冊時間: 2009 7月 27 (週一) 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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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smallten » 2010 5月 06 (週四) 4:11 pm

真的深深的覺得上面那些人不知平凡小公務員的疾苦,而且還是一堆政客
他們賭上“官位”也要修的考績法,小公務員哪裡擋的了
連立委都不站在公務員這邊了(非公務員人數遠高過公務員)

說真的,打丙就算了,但是應該大家公平,
基層吃丙,主管也該強制比例吃丙
委任吃丙,薦任吃丙,那簡任的吃丙比例更應該高過前兩者
如果屬下真的那麼爛,那主管豈可免責
沒能力的吃丙,那對這種人無能為力的主管更應該吃丙
混水摸魚的吃丙,放任的主管就更該吃丙

結果講到底,逢迎拍馬的永遠不會吃到丙,照樣佔缺佔到爽 (吃太飽)

公務員就是依法行政,與人為善,結果出了個光認為公務員在打混的老大...悲哀 (不要啊)
small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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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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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考生 » 2010 5月 06 (週四) 4:13 pm

簡言之丙等3趴改革已是勢在必行沒得選擇了,只是數字酌予調整罷了,我想關中的如意算盤應該是丙等先訂3趴,再讓立法院殺價到2趴,正好應驗之前說的改革不要自我設限,只好在年底五都選舉先給國民黨候選人打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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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UCAS » 2010 5月 06 (週四) 4:56 pm

建議由中央部長級先實施3%試看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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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0 4月 27 (週二)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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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考生 » 2010 5月 07 (週五) 9:06 am

LUCAS 寫:建議由中央部長級先實施3%試看看可不可行

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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