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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期土木技師報:淺談如何減少工程履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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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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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站長 » 2010 10月 04 (週一) 10: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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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煌 寫:然而社論質疑的也不無道理,所以當案子檢舉到審計與檢調,他們很有可能接受這樣的想法
對審計檢調來說,北市府承辦叫了一批超過「1/2」的內聘委員,確實「有機會」操縱標案。
故重點不在承辦是否「守法」,而是這樣子的作法「有嫌疑」
檢調與審計的思考並不與基層承辦同一水平,只能慎而慎之。


其實,這個問題的重點不在合法但卻內聘委員超過一半,
重點在於以下幾點。
1.這些委員或承辦有沒有不法行為。
2.社論質疑與檢調起訴是否有充足的證據。

因為這個社會如果要這樣質疑與不信任,公務員的行政效率一定差。

另一方面來說,這其實就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為何高舉正義大旗的司法判決總是讓人失去信心?
為何「無罪推論」往往無法落實?
為何基層人員即使問心無愧,仍然提心吊膽而選擇保守?
就光這幾點,影響國家社會甚巨,就沒有不改革的道理。

這年頭沒什麼是不能動的,即使是國家,沒有民意的基礎,
依然要被掃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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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7 (週四) 8:24 am

寫像【潘扶敏/北縣板橋(退休人員)】先生這樣的投稿(本文最下方),
我覺得很棒了,不要搞得太複雜,他是投稿專家。

他的文章是經過精算,你把他的文字放到 Word去計算字數,
不偏不倚,沒有多浪費一個字,400個中文字講完,適合投稿,短小精幹,
我寫這篇囉唆文字數早超過400字。

從字數、論證、歸因、解決大方向,
事後再補一槍說榮工品質好(我沒有貶意),
嗯。都是精算過的。

重點是 causing 歸因,

*. 這問題是不是嚴重到「社會形成共識要往這方向解決」?
*. 我們把這樣的事件 歸因給 甚麼原因?
*. 是否有解決的大方向?(我們在社會中只是小眾,目標不要太大、太遠)
*. 是否有具體解決方案?(別管了,不寫也沒關係,以免引起機關之間或從業人員之間筆戰)

一般人就看的懂,知道這嚴重,大概是這樣解決,就很不錯了。

然後我們可以動手腳的,就是「歸因」,歸因給:
*. 工程會
*. 行政官僚不整合(政風、審計、工程會、法官、檢察官)
*. 任何小制度、小改變。

我們是 insider(內線),我們看太多「不為人所知」的怪像,
隨便講講都可以讓普通人為之屏息。

基於以下原因:
*. 只要把社會問題與「不為人所知」的怪像,前因後果、機關恩怨連結起來
*. 我們掌握政府大部分預算
*. 哪個政黨、哪個首長會出事,都與本職系密切相關,很少聽過因為社會行政職系、人事行政職系出事,他們法規多、而且上上下下都依法辦理,承辦裁量權很小。


就好像寫碩士論文那樣,限定一個小小的題目,論證嚴密,
然後每次都「有效的」推翻一個小小的東西,
再前仆後繼即可、滴水穿石。
每次一小口、一小口,每年也是很驚人的。



站長問:為何「無罪推論」往往無法落實?=============>
這問題真的很大,目標太大,已經超出 我們的知識範圍,
請法律教授好好寫這題目,可以寫三巨冊各國法制比較,還嫌太少,論證還不夠嚴密。
照樣有司法人員 跳出來打他的槍。這些門派之見,我們理都理不完。

我們不要求大規模好幾公頃的「整地」,
只要小規模幾平方公尺的改變洩水坡度,讓那個「高司機關淹小水」就好了。

只要論證夠嚴密,引述函釋夠精準,八風吹不動,一次一次又一次凹到,
我們專心搞 bottom-up,
top-down的大論述很容易被風吹垮。

bottom-up 確定可行了,我們就可以慢慢討論大方向,再慢慢 top-down。
光討論 大方向,我們站上許多人 就要火拚了。
討論很具體、很量化的,站上人員都會很有共識。

再回到【潘扶敏/北縣板橋(退休人員)】的身份,
他的身份很適合寫這樣的文章,
我們都是現役,ㄜ,不對,
都是現役公務員,真要像他這樣寫,又具名投稿,
行政院法務部、調查局等,不是查不到作者,一定會被約談且影響考績。

我們只要經年累月的、細心的安排各個小齒輪,這世界會為之撼動。

以上,還請各位多多指教。

站長 寫:另一方面來說,這其實就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為何高舉正義大旗的司法判決總是讓人失去信心?
為何「無罪推論」往往無法落實?
為何基層人員即使問心無愧,仍然提心吊膽而選擇保守?
就光這幾點,影響國家社會甚巨,就沒有不改革的道理。
這年頭沒什麼是不能動的,即使是國家,沒有民意的基礎,
依然要被掃進歷史。



-------------
低價搶標工程 不出事才怪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 ... 46,00.html

* 2010-10-07
* 中國時報
* 【潘扶敏/北縣板橋(退休人員)】

 日前國道六號工程發生重大工安意外,非法外勞問題再度成為焦點。其實外勞逃跑的事件並非始於今日,可惜媒體大都不願深入探討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為何。

 公共工程層層轉包的問題由來已久,小包商為了搶工作,只好僱用價格低廉的外勞(無論合法或非法皆然),雖然依照規定,國道工程不能僱用外籍勞工,然而各工程現場卻始終依然故我,對於外勞的來源,上層的承包商似乎管不著、也不願管,只要雙手一攤,是下游廠商找來的便交代過去。最要命的是,出事的外勞多數都是第一天上班,根本沒經過教育訓練隨即匆忙上陣,乃是一項極為冒險的賭注。

 筆者有位榮工處退休友人,他承認過去榮工處競標不力最大原因,乃在凡事依規定行事,所以估價會高於民間工程公司,他很懷疑出事當天現場是否有監工在場?依他過去在雪山隧道的施工經驗,發現外勞普遍有被動和懶惰的習性,倘若監工要求不嚴,事故便發生。希望管理單位不要顧大不顧小,才不會讓遺憾再度發生。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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