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紫煌 寫:然而社論質疑的也不無道理,所以當案子檢舉到審計與檢調,他們很有可能接受這樣的想法
對審計檢調來說,北市府承辦叫了一批超過「1/2」的內聘委員,確實「有機會」操縱標案。
故重點不在承辦是否「守法」,而是這樣子的作法「有嫌疑」
檢調與審計的思考並不與基層承辦同一水平,只能慎而慎之。
其實,這個問題的重點不在合法但卻內聘委員超過一半,
重點在於以下幾點。
1.這些委員或承辦有沒有不法行為。
2.社論質疑與檢調起訴是否有充足的證據。
因為這個社會如果要這樣質疑與不信任,公務員的行政效率一定差。
另一方面來說,這其實就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為何高舉正義大旗的司法判決總是讓人失去信心?
為何「無罪推論」往往無法落實?
為何基層人員即使問心無愧,仍然提心吊膽而選擇保守?
就光這幾點,影響國家社會甚巨,就沒有不改革的道理。
這年頭沒什麼是不能動的,即使是國家,沒有民意的基礎,
依然要被掃進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