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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轉任公職..

專為公務員各類情報所成立的版面,希望文章分類可以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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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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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轉任公職..

文章由 阿修羅 » 2010 12月 21 (週二) 5: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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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
現在如果考上土木技師..
可以直接轉任公職嗎..
若可以..是幾職等..
阿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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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0 8月 03 (週二) 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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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hifeng0624 » 2010 12月 21 (週二) 5:12 pm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三 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六條所稱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指轉任人員於領有執照或視為領有執照後,曾於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民營機構實際從事與擬轉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合計達二年以上。
  所稱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指下列各款轉任人員:
一 、原任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考績、考核或考成成績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其未辦理考績、考核或考成者,應檢具服務機關 (構) 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
二 、原服務於民營機構者,應檢具服務機構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
三 、自行執 (開) 業者,應檢具執業之主管機關出具 最近二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
  前項成績優良年資之認定,除繳有證明文件外,並須符合各該專業法規執業資格之規定。必要時,銓敘部得要求轉任人員繳交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chifeng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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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註冊時間: 2009 3月 28 (週六) 6: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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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8136WS » 2010 12月 22 (週三) 7:51 pm

正常管道鐵定輪不到你

找"人"去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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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6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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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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