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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國道三走山土石崩

土壤力學跟基礎工程...等等大地類科專業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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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4月 27 (週二) 8: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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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把 failure mechanism講得很清楚,

但,實際執行地質調查,會發生多少阻礙,卻少有人提。

從北宜隧道 中x工程的地質調查與現況大不符,

再到地質調查費用「應」佔總工程經費多少%,提高調查費用,老闆會讓你簽過嗎?

再到地質師在宜蘭山區蓋工寮養雞養鴨,過著人間仙境的生活,實際執行調查又另外一回事。

然後這樣品質的調查報告,造就了最偉大的隧道工程。TBM也卡死好幾次。



再到拉岩錨的小包施作品質、拉力是否足夠,還是拉斷了塞在裡面沒有重拉,

一切都是天曉得。


~~~~~~~
滑坡超嚴重 恐須修便道

【聯合報╱潘國樑/成功大學及中央大學兼任教授(北縣新店)】

2010.04.27 03:03 am


就國道三號高速公路於瑪東附近發生順向坡滑動一事,聯合報昨日刊登一張非常珍貴的直昇機低空照片,足以判斷滑動的機制。

這次滑動的主要原因應是近日來的連續降雨,不斷的滲入岩層內,在某一個深度的地方碰到一層不透水層(通常是細粒緻密的頁岩),地下水將這層不透水層軟化,同時還引起體積膨脹,因而造成上、下岩層的介面之凝聚力及摩擦力雙雙降低,所以只要這一層軟弱土層在坡腳處有一個自由端(即岩層出露),則發生滑動的機會就會大增。

從照片上觀之,在滑體的前端滿佈著零零落落的高速公路鋪面,足證滑動面係位於高速公路的路面高程之下。因為滑動區有四條路面(北上及南下各兩條),依據山勢闢建,其高程從西往東逐漸降低,與順向坡的傾斜方向一致,所以最東側的一條(即北上方向最右側,也是位置最低的一條)在削坡時可能有砍斷上述軟弱岩層的情事,使這一個軟弱岩層產生一個自由端,暴露於外(笑稱見光死)。如果擋土牆及岩錨的阻擋力不足,則在降雨的催促下,就會啟動順向坡滑動。

如果上面的推斷是正確的,則高速公路要恢復通車,其等待時間恐怕要比原先想像的還要長,因為路面還要重新墊高。如果滑動時有影響到高架的部分,則恢復時間將更加拉長。因此,高速公路局恐怕要有修建臨時繞行便道的打算。

【2010/04/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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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4月 27 (週二) 9:04 pm

精彩的來了,梅雨季剛到。環繞台北市的新都市 多的是山坡地,

新都市 山坡地住宅,到底由誰監管,是農還是工?

新都市的「農」就只有1個承辦人,「工」也是只出一個人,負責環狀山坡地社區,

負責上百的社區,60多個敏感地帶,雙方還是搞不清楚狀況。更別提設置「監測儀」。

服務品質要比得上 大地工程處,恐怕力有未逮。

我真的覺得升格直轄市,重點不是在預算變多,而是管理的 know-how沒有進步啊!!!

以縣轄市的想法、大地工程學1970年之前的know-how 管新都市,真的會轉不動。

其他縣市更不用提,山坡地開路號稱是「農路」?「農路」這兩個字,法定名詞,

只有農委會水保局可以拿上億元開闢,還有農路設計規範,完工後有農路編號,

不是公所單位可以開闢。開闢又怎樣呢?完全不堪一擊啊。簡直是包商搶修案的提款跡。

新都市的房價再怎麼漲,真的比不上台北市,光看「颱風季前設監測儀」這句話就爽。

更驚人的是,以地號、地址、座標都可以查察。

這是地政地籍圖重繪下了多少功夫?一次搞定 都市計畫樁位與地政樁位。

過條河,人命價值差粉多。
~~~~~~~~~
北市30處山坡住宅在順向坡 颱風季前設監測儀

* 2010-04-27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林麗玉】

北二高基隆段發生嚴重走山,許多住在山坡地周邊的民眾擔心,山坡周邊環境是否安全?台北市大地工程處已經在96年,更新完成台北市「山坡地環境地質資訊系統」,民眾只要輸入地籍地號或門牌號碼,就可以查到山坡地周邊地質狀況及鄰近環境敏感區,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說,台北市列管的山坡住宅有135處,其中30處調查發現位於順向坡,北市府會在颱風季來之前,幫這30處山坡社區,加裝順向坡監測儀。

台北市內一共有135處山坡住宅遭列管,許多民眾擔心,自己的住宅是不是位於危險順向坡,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表示,這列管的135處山坡住宅,一共有30處位於順向坡,而這30處位於順向坡的住宅,都是民國87年前建的社區,北市府會在颱風季來之前,先協助住戶在這30處順向坡山坡住宅,增設監測儀。大地工程處總工程司黃立遠表示,如果監測出山坡異常,就會立即要求改善,而今年北市府清查出十處山坡地 已經發函管委會改善,如果沒有複查不過,就會祭出水土保持法開罰,或北市府代為屢行坡地補強。至於民眾擔心住家附近是否有危險山坡,產發局長陳雄文表示,北市府已經在96年更新完成北市「山坡地環境地質資訊系統」,已經登錄7600筆資料,只要是順向坡、崩塌區、河岸侵蝕、煤渣堆積、土石流、斷層破碎帶、地下礦坑、人為挖填區等地質資料,都可以在這個環境地質資料庫查詢得到,民眾只要輸入地籍地號或門牌號碼,就可以查詢當地周邊地質狀況及鄰近的環境敏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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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4月 28 (週三) 8:29 pm

但是部分立委認為相關規定過於擾民,且於其他法律有衝突之處---->

這當然很擾民,建商養了一堆山坡地 丙建希望政府有一天解套,
地質法一公開,建商就套牢。

~~~~~~~~~~~`
地調所:儘早完成地質法立法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2010.04.28 02:58 pm


往基隆的國道3號走山事件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今日呼籲儘早完成「地質法」的立法程序。

地調所指出,有關地質敏感區公告目前雖未完成立法,但該單位目前已完成重要活動斷層敏感區及都會區周緣的坡地敏感的調查,所有敏感區基本地質資訊也網頁公開,目的就是要透過地質敏感區的公開,避免重要的公共設施及人民的生命財產誤置於危險的土地上。

【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表示,由這次國道三號基隆七堵段出現走山意外,可見地質法草案有立法必要性,國民黨團將加速推動審議地質法草案。同時也要求行政部門應針對所有的國道、省道、縣道與住宅,有順向坡情形者進行總體檢。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地質法草案歷時14年仍舊未能完成立法,林鴻池表示,93年初立法院原本已審查通過地質法,但是部分立委認為相關規定過於擾民,且於其他法律有衝突之處,因而又提出復議。

與會的中央地質調查所主任曹恕中表示,地質法通過後,政府將可公告地質敏感地區,所有開發行為都必須有基地地質調查與地質安全評估,且需取得技師簽證,地質法通過有助於政府進行地質資料的蒐集與管理。

【2010/04/2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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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4月 28 (週三) 8:37 pm

都不公開,那要哪時公開呢?
三百多處山坡住宅,現在還有很多被歸類為 別墅豪宅。

營建署編有「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冊」,社區住戶可檢視表自主檢查,如發現檢視表內所列之環境、大地或建築物有徵兆,應立即請專業單位查核、改善,以確保安全。

--------------> 這等於叫病人自己開刀自己判斷。
居民會看得出順向坡?那大地技師就不用考了。
居民連擋土牆在哪都不知道,還找檔土牆排水孔?
管委會請大地技師來看,住戶誰願意出錢補救?後面買進的住戶又遭殃。

這怎麼說,都得靠政府導正 市場秩序,總不能 有機食品與無機食品都不標示也不分類吧?!

營建署將函請地方政府,
1.加強山坡地住宅社區監測系統、
2.補強擋土設施等作業,
3.民眾應避免購買順向坡住宅。

很快就收到這種垃圾文,
山坡地住宅連標示都不敢標示,民眾如何避免購買順向坡住宅?

~~~~~~~~~~~~
公布300處山坡住宅「怕居民不滿」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0.04.28 08:40 am


340處山坡地住宅 列管不公布 / 華視新聞

國道走山事件讓山坡地住宅安全再度浮上檯面。營建署長葉世文昨天表示,山坡地住宅執照由地方政府核發,屬地方政府權責,中央並無相關資料。他希望地方政府能提供列管的山坡地住宅資料。至於要不要公布,他坦言,怕公布後引起居民不滿,的確兩難。

一九九七年「林肯大郡」山崩倒塌後,大台北地區列管了三百多處山坡住宅,但受限法令,無法公開列管社區名稱,只能發函給各社區的管委會,要求自行檢測。

營建署建管組長謝偉松表示,一九九八年政府明文禁止開發順向坡住宅,但屋齡十多年以上的住宅仍有位在順向坡,營建署將函請地方政府,加強山坡地住宅社區監測系統、補強擋土設施等作業,民眾應避免購買順向坡住宅。

營建署編有「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冊」,社區住戶可檢視表自主檢查,如發現檢視表內所列之環境、大地或建築物有徵兆,應立即請專業單位查核、改善,以確保安全。

房仲業者表示,山坡地住宅本來就不好賣,若公布後恐影響該地房價。

【2010/04/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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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4月 28 (週三) 8:54 pm

國三崩山處由前身是交通部中華顧問工程司的世曦工程顧問擔任規劃、設計、監造,中華工程施工。

Hello,同學,您過得還好嗎?檔案室的叔叔阿姨跟您交情好不好?

這幾天在路邊吃自助餐,大家討論的是,有幾種方法算出有幾台車埋在裡面。
今天討論的是,每個來吃飯的都跟老闆講,沒風梅雨,絕非天災,這一定要國賠到底。
一般民眾又氣憤提到 「台灣細姨」已經銷毀所有檔案。

奇怪,這種消息打哪來?是不是電視名嘴每天鍊這條新聞?

~~~~~~~~~~~~~~~~
國三崩山處 整個山移動 遠超邊坡範圍

* 2010-04-26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彭群弼】

國道三號發生走山,事故路段,興建了高度約40公尺的邊坡,其中,約一半的高度施作有地錨,地錨總數為240根,每一根深度約25公尺,與岩盤相接,拉力可達60噸,國道三號七堵收費站的施工方式一模一樣。工程規劃人員指出,現場走山的狀況,已經遠遠超過邊坡養護範圍,兩者是否有關,恐怕仍有待進一步的判定。

國道三號的嚴重走山事件,眾說紛紜,地質專家現場評論認為,邊坡養護可能出了問題,不排除「地錨」鬆動惹禍?

對此,負責興建北二高的國工局調閱了當年的規劃興建資料顯示:基金汐止段長度11公里,民國79年完成規劃,81年規劃設計,83年開工,89年分南下北上兩階段通車,8月份全線開放,換言之,使用還不到十年。

北起連接基隆港的港西聯外道路,南與汐止系統交會,沿途要避開基隆的新山水庫,民間的墓地等等,再加上路線與基隆地區的山勢交錯,穿越順向坡幾乎不可避免。工程經費新台幣90億元。由前身是交通部中華顧問工程司的世曦工程顧問擔任規劃、設計、監造,中華工程施工。

國工局表示:發生事故的路段,以每層10公尺的高度,從路面往上修築邊坡,一共四層,第一及第二層有施作地錨,每層分成五排,每排24根,兩層合計有240根地錨,深度約25公尺,與岩盤相接。每根地錨的施加60噸的拉力,穩固邊坡,邊坡的截水溝也依照規定設置。類似的設計也出現在北二高的七堵收費站,採用相同標準設計施工。也是常見的工法。

高公局總工程司連錫卿表示:路面邊坡都依照規定養護,平日採目測,大雨或地震後會爬上坡頂,檢查截水溝是否通暢,水泥結構是否有變形,或破裂。到目前為止,養護資料都沒有顯示異常。

此外,觀察現場的坍方也可以發現,坍方的位置遠在邊坡的上方,是整座山頭滑移,至於邊坡是否遭到破壞,以及是否與事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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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4月 13 (週三) 12:50 am

計畫名稱:國道3號3.1公里崩塌事件原因調查工作
計畫委託單位:交通部
計畫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
國道三號3.1k順向坡崩塌事故災害原因調查暨安全評估專案委員會
委員會召集人:廖洪鈞
委員名單(依姓氏筆劃排序):
李三畏,李錫堤,林宏達,唐嘉俊,張長海,張森源,賴典章,Myint Lwin,Andrew Malone,Kenji Ishihara
執行秘書:李維峰、廖瑞堂、陳江淮

國道3號3.1公里崩塌事件原因調查工作總結報告: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 ... 122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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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聯合報】國道三號走山 監院糾正交部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4月 13 (週三) 8:55 am

國道三號走山 監院糾正交部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2011.04.13 12:54 am

國道三號走山事件,震驚國人。監察院經一年調查,發現有嚴重的人為疏失,12日通過糾正交通部,並要求行政院在兩個月內依調查結果追究公務員責任。

主查監委周陽山指出,此一走山事件是「非常嚴重的疏失」,但交通部只懲處六名高公局北區工程處負責維修的養護人員,懲處範圍不夠。相關環結、追究範圍包括中央地質研究所、經濟部、國道工程局等,行政院均應依調查報告結論,提出檢討及究責名單。
【2011/04/13 聯合報】

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0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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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4/13 聯合報】國道三號走山 監院糾正交部

文章由 JRSPEED » 2011 4月 13 (週三) 10:49 am

飛龍哥 寫:主查監委周陽山指出,此一走山事件是「非常嚴重的疏失」,但交通部只懲處六名高公局北區工程處負責維修的養護人員,懲處範圍不夠。相關環結、追究範圍包括中央地質研究所、經濟部、國道工程局等,行政院均應依調查報告結論,提出檢討及究責名單。

請問負責維修的養護人員是幾職等的小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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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4/13 聯合報】國道三號走山 監院糾正交部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4月 13 (週三) 11:07 am

JRSPEED 寫:
飛龍哥 寫:主查監委周陽山指出,此一走山事件是「非常嚴重的疏失」,但交通部只懲處六名高公局北區工程處負責維修的養護人員,懲處範圍不夠。相關環結、追究範圍包括中央地質研究所、經濟部、國道工程局等,行政院均應依調查報告結論,提出檢討及究責名單。

請問負責維修的養護人員是幾職等的小官呢?


國道走山 高公局懲處6人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11.04.12 10:40 pm

國道3號走山事件,監察委員及立法委員認為是人為疏失。交通部表示,尊重相關機關調查。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說,已有6人遭懲罰。

高公局說,遭懲罰的6人包括2名前後任工程處長、3名前後任段長及1名承辦人員,分別懲處申誡及記過。懲處原因包括養護資料不齊全、提早移偵測器等。

至於未來是否還會有懲處名單,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說,將在收到監察院糾正文後,做內部檢討。

【2011/04/12 中央社】

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9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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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4月 21 (週四) 8:23 pm

新聞類別:臨時記者會 業務類別:公路運輸
新聞日期:100/04/21 新聞提供單位:交通部

國道3號3.1公里崩塌事件懲處說明
交通部於4月21日召開考績會,通過國道3號3.1公里崩坍事件之懲處,併同高速公路局及國道興建工程局本於職權所完成之處分結果,計有2位局長、1位副局長以及3位同仁分別給予記過或申誡之處分。交通部並已於去年九月間先行處分6名高公局同仁。交通部強調會記取教訓,虛心檢討。
交通部表示:根據監察院4月14日所公布之調查報告及行政院有關糾正案之指示,懲處名單如下:
(一)交通部權責部分:
1.李參事泰明:記過1次(前任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任職期間,該局北區工程處未恪遵本部訂頒「公路養護手冊」之規定,確實執行巡查作業,另未循行政程序即草率決定,於97年9月1日起不再編列坍方偵測器維護預算,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2.曾局長大仁:記過1次(前任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副局長,於任職期間,該局設計組未將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97年6月30日函送「都會區及周緣坡地環境地質資料庫圖集及說明書」相關訊息轉知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橫向連繫機制不足,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二)各機關權責部分:
1.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巡查未確實及未循行政程序即草率決策不再編列坍方偵測器維護預算等缺失,未能及時督導):副局長陳志修申誡2次。
2.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對於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97年6月30日函送「都會區及周緣坡地環境地質資料庫圖集及說明書」,未將該資料函轉接手管養單位【高公局】,機關間橫向連繫機制不足):
(1)前設計組組長呂介斌申誡2次。
(2)前設計組副組長陳國隆申誡2次。
(3)前設計組科長李友恒申誡1次。
此外,交通部已於99年9月21日函復監察院,共高公局6人接受處分,前次處分名單如下:
(一)北區工程處前處長陳茂雄申誡2次、賴松康記過1次。
(二)木柵工務段前段長張建清申誡2次、李漢洲申誡2次及申誡1次。
(三)木柵工務段段長楊熾宗申誡2次。
(四)幫工程司彭木田申誡1次。

新聞聯繫 公關室彭群弼 23492176

網址: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 ... e=488&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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