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 寫:版主的認真,大概可以成為工務楷模了
我接的案件都是幾百到幾千萬的工程
之前在公路局的工務段,從測量、設計到監造,全部自己來(公路局傾向這樣),
整個工程生命流程,只有發包切出來給工程處辦
但這樣的工作量,大概四~五件(一~兩千萬的工程),就已經快暴肝了
所以後來換機關,去到全部都委外設計監造的單位
一開始也是不放心,工地跑的比顧問公司還勤,
可是這樣肝報的更快,因為案件大概約10~15件,真的沒時間~~
後來我轉了個念,別把責任權攬在身上,訓練顧問公司跟我配合
畢竟我們的目的在辦好工程品質,不是彰顯自己,不是嗎?
怪哉..工務段不是很爽嗎?我聽到2個人分別在中部及南部的某工務段,上班時間天天打電動打到爆ㄟ…若照樓上這麼說,整個規劃設計含監造都自己來,那不是很忙了?怎麼跟我聽到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