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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公務員想要安貧樂道,有時是太太反對,理由很多啦:「您們單位的誰不是開MPV大臺休旅車,全家住大公寓,還有管理員,小孩還送私立學校,為甚麼平平公務員差那麼多?」
接著就說:
「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
想罵她,又罵不下去。
想好好溝通,她又舉例某公務員開好車、住好房。娘家每個人認為總有一塊金磚在那裡。
想給她錢,又給不出來。後半段人生長長。
想兼外快,又怕被抓,當初何苦考公務員?
想離職,又得考慮月退俸。
炒股票或延伸性金融商品,又怕虧大錢。
面臨業務執行上的誘惑,又得天人交戰。
退後一萬步想,新聞男主角是高雄公務員,高雄房地產便宜。
若中南部人在臺北公務員,恐怕得像神父一樣發誓不結婚了。
不過,自殺是最要不得,很多事還是可以解套,也沒那麼辛苦(考上公務員又離職算不算辛苦?)
不知各位公務員 怎麼面對女朋友、老婆苦苦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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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逼死警察老公 撫卹也飛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6354979.shtml
【聯合報╱記者林保光、謝龍田/高雄報導】
2011.05.24 03:03 am
高雄港務警察局警員游明碧疑因再婚的太太「一再要錢求安全感」,他難以應付,昨天在家中燒炭自殺身亡。港警局表示,自殺無法撫卹,人財兩失,萬萬行不得。
警方調查,游明碧 (51歲)在給妻子的遺書中寫道:「我很愛這個家,為什麼還苦苦相逼。」在給姊姊的遺書中則都提及太太要向他拿250萬元。
游明碧的妻子向警方說,她和游明碧都曾離過婚,怕不知道什麼時候丈夫也要和她離婚,讓她覺得生活沒保障。她想出去工作,丈夫又不肯,才要丈夫存250萬元給她。她要這筆錢只是希望有保障,並不是要獨占,沒想到丈夫會想不開。
警方調查,高雄港警局中興分駐所警員游明碧前天休假,昨天上午8點應上班;同事發現他沒到班,打電話到他在富民路的住家。分房睡的太太去敲他的房門,發現房門反鎖,沒人應門,感覺不對勁,向119求救。
消防人員破門進入,房內煙霧瀰漫,游明碧倒臥房門口,已經氣絕。研判他燒炭自殺。
警方表示,游明碧是軍官轉任警察,在港警局服務23年。與第一任妻子育有兩名女兒,離婚後,約四、五年前再婚,和第二任妻子及妻子與前夫生的女兒同住。近一個月來,夫妻常為250萬元的事吵架。
高雄港警局督察長趙瑞華表示,銓敘部約一年前規定,公務人員、警察自殺不得依因公死亡撫卹。游明碧自殺身亡無法領數百萬元的撫卹金,對他、對家人都是莫大的損失,員警應引以為戒。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要救救我)
【2011/05/24 聯合報】@ http://udn.com/